2025-03-26

【加拉太書4章1-11節】

【加拉太書41-11節】
一、因信稱義(2:11-5:12)
1. 第一循環:保羅首先說明因信稱義的真理-透過裝假事件(2:11-14),強調因信稱義(2:15-18),到活出基督(2:19-21)
2. 第二循環:再次強調因信稱義-先責備受迷惑(3:1-4),再以亞伯拉罕為例(3:5-9),強調靠律法被咒詛/那是絕望之路(3:10-12);而倚靠基督的救贖恩典,才是希望之門(3:13-14)。接下來進一步探討律法與應許的關係-應許先於律法(3:15-18),律法的功用是讓人知罪(3:19-22),使我們相信應許/倚靠基督的救贖恩典,成為神的兒女(3:23-29),不再作奴僕,乃是兒子(4:1-7)
3. 第三循環:再次規勸信徒回轉真道-在引言中呼籲不再作奴僕(4:8-11),並施以愛的真情呼喚,希望回轉真道(4:12-20)。本論再以兩個婦人比喻兩約(4:21-27),強調只有憑應許,才能成為神的兒女(4:28-31),不再作奴僕(5:1)
4. 第四循環:保羅最後嚴厲的警告和規勸-比較信心v.s.律法(5:2-6)、十架v.s.割禮(5:7-12)。最後結論就是:靠律法是與基督隔絕,失去寶貴的救恩。
 
二、本章大綱:
1. 奴僕?兒子!基督尚未來到,受律法約束(1-3),當基督降世,捨命救人脫離律法的束縛(4-5),並賜給我們兒子的身份(5-7)
2. 溫情呼喚:不要重蹈覆轍/再回去作奴僕(8-11),保羅懷念並感謝加拉太人過去熱心接待的恩情(12-15),並告知仇敵熱心的動機並不單純,是欺騙/不懷好意(16-18),保羅多麼希望現在就在加拉太,要讓「因信稱義」的真理在他們心裡扎根(19-20)
3. 引用歷史:保羅用夏甲與撒拉比喻兩約,說明屬血氣/為奴/屬地,與憑應許/聖靈/自由/屬天兩者完全不同(21-27)
4. 作神兒女:只有憑著神的應許,才能成為神的兒女,將來得以承受天國永恆基業(28-31)
 
三、奴僕?兒子!(1-5)
1. 主人/奴僕?「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」(1),未成年的小少爺,雖是未來繼承產業的主人,但受管教約束,無法真正擁有權力。
2. 律法約束:「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」(2-3),「預定的時候」指基督尚未來到以先,必須受律法約束。
3. 道成肉身:「及至時候滿足,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(4),神的兒子耶穌基督/彌賽亞「奉差遣」道成肉身,降世為人。
4. 救贖恩典:「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」(4-5),基督耶穌降世為人,捨命十架,要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束縛。
5. 新的身份:「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」(5),不再作奴僕,乃是神的兒子/女兒。
 
四、承受祝福(6-7)
1. 何等尊貴:「你們既為兒子(6),作誰的兒子/女兒?這差別很大;作神的兒女,是何等尊貴/榮耀阿!
2. 聖靈入住:「上帝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(6),我們藉著相信,讓耶穌基督作生命的主,聖靈就進到我們心裡,「心」指整個裡面/全人。
3. 親密關係:「呼叫:阿爸!父!」(6),請問這位「阿爸父」是誰?,你有權,也應當到祂面前,親近祂,跟祂禱告。
4. 不再回頭:「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」(7),麻雀變鳳凰,不要再回去當奴僕。
5. 領受祝福:「既是兒子,就靠著上帝為後嗣」(7),後嗣,指可以繼承產業。憑什麼?「靠著上帝」的應許,擁有「兒子」身份,可以得著應得的產業。
 
五、不要回頭(8-11)
1. 假神真拜:「但從前你們不認識上帝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」(8),過去不認識真神上帝,卻拜錯假神-假神真拜,卻不理會真神。
2. 真神假拜?「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上帝,更可說是被上帝所認識的(9),你認識神嗎?你如何信祂?如何敬拜祂?(你怎麼信,就會怎麼敬拜)
3. 走回頭路?「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」(9),「懦弱無用」是指軟弱貧乏、靠律法無法得救稱義、毫無屬靈價值。我們已經得到救恩,為何還要緊抓律法,忽略救恩,反而陷入律法的束縛中?
4. 無知受騙:「你們謹守日子、月份、節期、年份」(10),加拉太人受假教師矇騙,謹守/仔細遵守律法的細節,以為得救需要靠行為/遵行律法,那豈不是又重蹈覆轍,再回去作奴僕?
5. 神僕憂心:「我為你們害怕,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」(11),保羅十分擔心過去的努力都做了白工。

  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6每日靈修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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