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加拉太書3章1-14節】
一、本章大綱:
1. 責備受惑:以五個問題,責備加拉太人見過基督受死、經歷過聖靈能力,竟然還被迷惑(1-5)。
2. 信心之父:以亞伯拉罕的信心為例,指出他因著信心得稱為義,並將祝福臨到萬國-信心是蒙福的途徑(6-9)。
3. 絕望之路:想倚靠/行律法而稱義得救?此路不通,最後只有絕望,並無法解開罪/死亡的咒詛(10-12)。
4. 希望之門:倚靠十架的救贖恩典,使我們脫離律法(定罪)的咒詛而稱義得救,這才是希望之路(13-14)。
5. 律法/應許: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約先於摩西所頒佈的律法,神的應許絕不能廢除(15-18)。
6. 律法目的:那為何頒佈律法?律法有何目的?指出我們犯罪的事實,並要引領我們回到基督面前(19-25)。
7. 信靠耶穌:透過相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/披戴基督、得著應許/承受產業;因信耶穌使不同的我們在基督裡都合而為一(26-29)。
二、責備受惑(1-5)
1 . 被誰迷惑?「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」(1),保羅提出五個問題,首先是基督死而復活,是活生生的見證,你們為何無知/拒絕不信/受迷惑?
2. 律法?福音?「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:你們受了(聖)靈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聽信(福音)呢?」(2),第二,你們是如何領受聖靈的呢?透過努力遵行律法?還是憑藉信心?
3. 靠己努力?「你們既靠(聖)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?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?」(3),第三,你們已經信了主,開始基督徒生活,還靠努力遵行律法達到完全?這有可能嗎?(怎麼那麼笨?)
4. 白白受苦?「你們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嗎?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?」(4),第四,你們以前為信耶穌受過多少苦?若認為不是透過信心/而需努力遵行律法才能得救,那過去的苦豈不是都冤枉受了嗎?
5. 神蹟奇事?「那賜給你們(聖)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?是因你們聽信(福音)呢?」(5),最後,你們如何經歷聖靈同在的神蹟呢?是因你努力遵行律法?還是因相信基督的福音呢?
三、信心之父(6-9)
1. 因信稱義:「正如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(6),「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」(創15:6),他遵守神的吩咐受割禮,是因他先信靠神,然後去遵行(=信心的見證)。
2. 以信為本:「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」(7),「以信為本」就是「出於信心」,在屬靈上活出信心生活的人,才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。
3. 屬靈後裔:「那以信為本的人」(7),藉相信基督得救,並以信心為生活準則的人,是進入亞伯拉罕的「信心譜系」,擁有屬靈的血統,才算是亞伯拉罕的「真子孫」。
4. 永恆福音:「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: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』」(8),透過亞伯拉罕,使外邦因信稱義,使萬國因你(亞伯拉罕子孫/基督徒)得福。
5. 信必蒙福:「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」(9),亞伯拉罕因信稱義,上帝要透過他和屬靈/信心後裔,將祝福帶到萬國萬邦。
四、絕望之路(10-12)
1. 遵行律法?「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…」(10),想透過努力遵行律法而稱義得救?此路不通,倚靠律法不是出路,最後只能面對罪的咒詛。
2. 律法要求:「…因為經上記著: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」(10),引自「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,必受咒詛」(申27:26)。想要堅持遵行律法?必落在律法的咒詛下,因為無人能「完全遵行」。不完全遵行律法,就仍是犯律法,仍面對罪的控告和咒詛。
3. 無人能夠:「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…」(11),問題在沒有人能「完全遵行而不犯罪」。
4. 沒有義人:「…因為經上說:義人必因信得生」(11),引自「迦勒底人自高自大,心不正直;惟義人因信得生」(哈2:4)。「義人因信得生」沒錯,問題是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」(羅3:10)。
5. 信心/行為:「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」(12),律法的要求不是信心,而是「行為」。有做到/遵行律法,就可以活。
6. 絕望之路:「…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」(12),活在律法的奴役之下,而不是活在信心的自由之中。誰能做到?誰能靠律法得活?無人….靠律法是絕望之路。
五、希望之門(13-14)
1. 十架大愛:「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…」(13),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,背負我們的罪債,替我們受了「無法達到律法要求」的咒詛。
2. 救贖恩典:「…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」(13),祂被咒詛,使我們被贖出免受咒詛。
3. 福臨萬邦:「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…」(14),神透過亞伯拉罕要使萬民得祝福,這應許如何能成就?就是透過耶穌基督流血犧牲,成為救贖。
4. 得著聖靈:「…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(聖)靈」(14),因著成為神的兒女,就得以領受聖靈,可以經歷神的大能。
5. 絕望?希望?想要靠自己去遵守律法,是走向絕望之路;反倒單單藉著相信耶穌,才是進入希望之門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4每日靈修)
一、本章大綱:
1. 責備受惑:以五個問題,責備加拉太人見過基督受死、經歷過聖靈能力,竟然還被迷惑(1-5)。
2. 信心之父:以亞伯拉罕的信心為例,指出他因著信心得稱為義,並將祝福臨到萬國-信心是蒙福的途徑(6-9)。
3. 絕望之路:想倚靠/行律法而稱義得救?此路不通,最後只有絕望,並無法解開罪/死亡的咒詛(10-12)。
4. 希望之門:倚靠十架的救贖恩典,使我們脫離律法(定罪)的咒詛而稱義得救,這才是希望之路(13-14)。
5. 律法/應許: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約先於摩西所頒佈的律法,神的應許絕不能廢除(15-18)。
6. 律法目的:那為何頒佈律法?律法有何目的?指出我們犯罪的事實,並要引領我們回到基督面前(19-25)。
7. 信靠耶穌:透過相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/披戴基督、得著應許/承受產業;因信耶穌使不同的我們在基督裡都合而為一(26-29)。
二、責備受惑(1-5)
2. 律法?福音?「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:你們受了(聖)靈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聽信(福音)呢?」(2),第二,你們是如何領受聖靈的呢?透過努力遵行律法?還是憑藉信心?
3. 靠己努力?「你們既靠(聖)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?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?」(3),第三,你們已經信了主,開始基督徒生活,還靠努力遵行律法達到完全?這有可能嗎?(怎麼那麼笨?)
5. 神蹟奇事?「那賜給你們(聖)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?是因你們聽信(福音)呢?」(5),最後,你們如何經歷聖靈同在的神蹟呢?是因你努力遵行律法?還是因相信基督的福音呢?
三、信心之父(6-9)
2. 以信為本:「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」(7),「以信為本」就是「出於信心」,在屬靈上活出信心生活的人,才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。
3. 屬靈後裔:「那以信為本的人」(7),藉相信基督得救,並以信心為生活準則的人,是進入亞伯拉罕的「信心譜系」,擁有屬靈的血統,才算是亞伯拉罕的「真子孫」。
4. 永恆福音:「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: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』」(8),透過亞伯拉罕,使外邦因信稱義,使萬國因你(亞伯拉罕子孫/基督徒)得福。
5. 信必蒙福:「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」(9),亞伯拉罕因信稱義,上帝要透過他和屬靈/信心後裔,將祝福帶到萬國萬邦。
四、絕望之路(10-12)
2. 律法要求:「…因為經上記著: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」(10),引自「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,必受咒詛」(申27:26)。想要堅持遵行律法?必落在律法的咒詛下,因為無人能「完全遵行」。不完全遵行律法,就仍是犯律法,仍面對罪的控告和咒詛。
3. 無人能夠:「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…」(11),問題在沒有人能「完全遵行而不犯罪」。
4. 沒有義人:「…因為經上說:義人必因信得生」(11),引自「迦勒底人自高自大,心不正直;惟義人因信得生」(哈2:4)。「義人因信得生」沒錯,問題是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」(羅3:10)。
5. 信心/行為:「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」(12),律法的要求不是信心,而是「行為」。有做到/遵行律法,就可以活。
6. 絕望之路:「…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」(12),活在律法的奴役之下,而不是活在信心的自由之中。誰能做到?誰能靠律法得活?無人….靠律法是絕望之路。
五、希望之門(13-14)
2. 救贖恩典:「…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」(13),祂被咒詛,使我們被贖出免受咒詛。
3. 福臨萬邦:「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…」(14),神透過亞伯拉罕要使萬民得祝福,這應許如何能成就?就是透過耶穌基督流血犧牲,成為救贖。
4. 得著聖靈:「…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(聖)靈」(14),因著成為神的兒女,就得以領受聖靈,可以經歷神的大能。
5. 絕望?希望?想要靠自己去遵守律法,是走向絕望之路;反倒單單藉著相信耶穌,才是進入希望之門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4每日靈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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