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加拉太書5章16-26節】
一、情慾v.s.聖靈(16-18)
1. 最高法則:「我說,你們當順著(聖)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」(16),順從聖靈是最高準則,更貼近/倚靠/敬畏聖靈,就不隨從/放縱自私情慾。
2. 兩律相爭:「因為情慾和(聖)靈相爭,(聖)靈和情慾相爭,這兩個是彼此相敵…」(17),我們老我罪性的傾向和軟弱,喜歡情慾的事,以致和聖靈相爭/為敵。
3. 內心掙扎:「…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」(17),「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」(羅7:18-19)。
4. 兒童詩歌:「我們心中兩個王,看看那個比我強,一個要我下地獄,一個要我上天堂,
下地獄的是魔鬼,上天堂的天國王,信靠耶穌得進天堂」。
5. 被誰引導?「但你們若被(聖)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」(18),降服聖靈,跟隨聖靈的引導;不讓私慾主導,不過靠肉體/罪惡的生活。
二、情慾果子(19-21)
1. 情慾清單:「情慾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…」(19-21),「等類」表示不只這些。肉體的情慾、惡慾,充滿罪行;將真理蒙蔽,神的兒女不能漠視。
2. 分為四類:淫亂(淫亂、穢行、邪蕩);信仰(拜偶像、邪術);人際(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/不合/分裂、嫉妒);縱慾(醉酒、荒宴)。
3. 天國無份:「…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」(21),「行」是現在分詞,指一直這麼做、習慣、經常去行。不斷活在罪惡當中,是與天國無份的。
三、聖靈果子(22-23)
1. 聖靈果子:「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…」(22-23),聖靈果子(單數),聖靈的果子只有一個,但有九種品格/氣質,是神兒女應有的生命素質。
2. 聖靈所結:聖靈在我們裡面工作,「結出」果子。不是做出來,而是結出來,是內在生命經歷主、被聖靈更新改變,而自然的生命流露。
3. 豐盛流露:「…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」(23),願我們屬聖靈的生命特質豐盛流露,多而又多。
4. 與主聯合:「我是真葡萄樹,我父是栽培的人」(約15:1),若枝子連於葡萄樹,必定結出生命的果子,不是靠自己的努力,而是生命與主聯合。
5. 讓主修剪:「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,祂就剪去;凡結果子的,祂就修理乾淨,使枝子結果子更多」(約15:2),順服、讓主修剪,結果子更多。
四、順從聖靈(24-26)
1. 同釘十架: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」(24),怎樣的人生命更美/更結聖靈果子?屬基督=將肉體和邪情私慾釘死在十架,不被牠控制掌管。
2. 何時發生?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…」(24),當我們悔改信主時,已經決志離棄罪惡、脫離敗壞的舊性情。讓聖靈管理我們的生命,不讓罪惡控制我們的性情。
3. 倚靠聖靈:「我們若是靠(聖)靈得生,就當靠(聖)靈行事」(25),聖靈給我們生命,也當繼續讓聖靈掌管我們每一天/每個決定。
4. 對付肉體:「不要貪圖虛名,彼此惹氣,互相嫉妒」(26),知己知彼,知道自己生命的弱點,讓聖靈對付我們的己/老我/舊我。
5. 屬主的人: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…」(24),在聖靈幫助裡被更新,活出聖靈同在、屬耶穌的生命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31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5章7-15節】
一、真理v.s.異端(7-9)
1. 賽跑人生:「你們向來跑得好…」(7),「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」(提後4:7),「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,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?你們也當這樣跑,好叫你們得著獎賞」(林前9:24),基督徒的人生就是賽跑人生。
2. 惡意攔阻:「你們向來跑得好,有誰攔阻你們,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?」(7),我們選擇聽誰的聲音?假教師誤導/攔阻神的兒女,偏離/不順從真理,我們可得當心阿。
3. 非來自神:「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」(8),你忘了呼召你的神麼?你的心是否已經與祂遠離呢?
4. 真理扎根:「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」(9),一點錯誤的異端思想,都會破壞/滲透整個麵糰。我們要如何防備錯誤的思想呢?就是要建立真理的裝備。
二、十架v.s.割禮(10-12)
1. 神必懲罰:「我在主裏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;但攪擾你們的,無論是誰,必擔當他的罪名」(10),攪擾/破壞教會,神必懲罰/審判。
2. 為主受苦:「弟兄們,我若仍舊傳割禮,為甚麼還受逼迫呢?若是這樣,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」(11),保羅傳十架真理,讓人厭煩,並為主受苦/遭逼迫。
3. 十架絆倒?「十字架討厭的地方」(11),「討厭」指陷阱/絆腳石/網羅,十架福音告訴我們-唯獨信心/不靠行為;但人心驕傲/專靠自己努力,硬心拒絕。因此,十字架沒有討厭的地方,是罪人硬心拒絕/藐視上帝,是人討厭十字架-以為絆腳石/討厭。
4. 內心傷痛:「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」(12),「割絕」指砍斷/切除。保羅對假教師擾亂教會,感到十分憤怒、深惡痛絕。
三、彼此相愛(13-15)
1. 自由≠放縱:「弟兄們,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…」(13),蒙召目的?脫離罪惡的轄制,得著自由釋放。這自由=放縱情慾?非也。
2. 愛心服事:「…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」(13),自由不是放縱,而是被主恩激勵,生命脫胎換骨,用愛心實踐-彼此相愛。
3. 律法總綱:「因為全律法都包在『愛人如己』這一句話之內了」(14),「耶穌對他說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」(太22:37-40)。
4. 避免紛爭:「你們要謹慎,若相咬相吞,只怕要彼此消滅了」(15),兩派不同立場,若彼此指責、相互攻擊,對教會/雙方都不好。最後是漁翁-撒但得利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30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5章1-6節】
一、本章大綱
1. 自由/釋放:神的兒女要信心堅定、站立得穩-不再被律法轄制作奴僕,而是憑信心在基督裡得自由(1)。
2. 信心v.s.律法:想靠律法稱義,是與基督隔絕/失落救恩;唯獨倚靠聖靈的信心,才有功效(2-6)。
3. 十架v.s.割禮:保羅嚴厲警告不順從真理的律法主義者,必要擔當自己的罪(7-12)。
4. 自由≠放縱:在基督裡的自由,並非放縱情慾,乃是彼此相愛、愛人如己(13-15)。
5. 情慾v.s.聖靈:情慾和聖靈,在我們心中對立為敵;當順從聖靈,不放縱情慾(16-21)。
6. 順從聖靈:將肉體和私慾釘死,倚靠聖靈,活出聖靈同在的生命(22-26)。
二、自由/釋放(1)
1. 基督釋放:「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…」(1),釋放(脫離)=自由(拯救),這是何等恩典,靠誰成就?在基督裡,倚靠基督。如何成就?藉著犧牲/受死,付出代價,莫忘主恩。
2. 倚靠聖靈:「主就是那靈;主的靈在哪裏,那裏就得以自由」(林後3:17)。
3. 站立得穩:「…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」(1),信心堅定,不要害怕,拒絕撤退,要堅定相信,不被律法的軛轄制。
4. 不受轄制:「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,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」(羅8:21),耶穌代替我們死,使我們脫離綑綁,得著自由。
5. 主的工作:「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祂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;差遣我報告:被擄的得釋放,瞎眼的得看見,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,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」(路4:18-19)。
三、倚靠律法?(2-4)
1. 呼籲注意:在第二節一開始有一字「看哪、請看、請注意」沒被翻出來,它有特別強調、呼籲之意。
2. 完全對立?「我-保羅告訴你們,若受割禮,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」(2),猶太人受割禮,並不攔阻他們成為基督徒;但外邦人卻不需要受割禮。若靠受割禮可以得救,就不需要基督,基督也就不必釘十字架了。
3. 此路不通:「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,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」(3),行全律法=全部達到律法的要求?根本是緣木求魚/絕無可能,因此是欠律法的債。(受割禮只是外在/表面,內在/裡面的相信才是關鍵)
4. 失去救恩:「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」(4),想要倚靠守律法稱義=離開基督=與基督脫離關係=失去救恩=死路一條。
四、倚靠信心(5-6)
1. 倚靠聖靈:「我們靠著(聖)靈,憑著信心…」(5),「我們若是靠(聖)靈得生,就當靠(聖)靈行事」(25)。
2. 信心+盼望:「…憑著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義」(5),憑藉信心與盼望,熱切等候稱義得救的完全實現(基督再來)。
3. 不要失焦:「原來在基督耶穌裏,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…」(6),重點不在割禮/律法,不要弄錯焦點。
4. 唯獨信心:「…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」(6),唯獨信心,才有功效。這信心是-激發我們以愛心去行的、有愛心行動的信心-活的信心。
5. 有信望愛:要倚靠聖靈-憑著信心(5)、等候盼望(5)、生發愛心(6),「如今常存的有信,有望,有愛這三樣,其中最大的是愛」(林前13:13)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9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4章21-31節】
一、引證說明(21-23)
1. 真懂律法?「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請告訴我,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?」(21),願意被律法管束的人,你們真的懂律法的精神嗎?
2. 兩個兒子:「因為(律法上)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」(22),使女夏甲生以實瑪利;妻子撒拉生以撒。
3. 律法/應許:「然而,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;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」(23),母親不同,兒子也不同。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/倚靠肉體/自然生產的;以撒則是按著上帝的應許生的。(重點-是神的應許)
二、律法之約(24-25)
1. 兩婦/兩約:「這都是比方: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…」(24),保羅引用舊約歷史,在神永恆計畫中,作為解釋律法和應許的對比。以兩婦比喻兩約=舊約與新約=律法與應許。
2. 律法之約:「…一約是出於西奈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」(24),夏甲是代表舊約的律法之約,夏甲是個使女,她的子孫也就生而為奴。
3. 都作奴僕:「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」(25),走夏甲之路,想要倚靠律法而稱義,都將作律法的奴僕,毫無自由。
三、應許之約(26-27)
1. 應許之約:「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們的母」(26),撒拉預表「在上的耶路撒冷」,就是「屬天的耶路撒冷」。撒拉的孩子,是預表應許之約所生的神的兒女。
2. 倚靠恩典:神的兒女倚靠神的應許,得著救贖恩典,不再受律法拘束,藉著相信耶穌,有自由與盼望的應許。
3. 絕望/希望:「因為(經上)記著:不懷孕、不生養的,你要歡樂;未曾經過產難的,你要高聲歡呼;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」(27),撒拉雖有丈夫,但過去一直不能生育,與沒有丈夫的婦人情況一樣。在不可能中看見可能,絕望中看見希望-是憑藉神恩典的應許(參賽54:1)。
4. 天國兒女:撒拉=天上新耶路撒冷=不會生育也沒有丈夫的「城」,因著神的恩典,得著應許的兒女(單單相信耶穌、跟隨主的人)。
四、自由盼望(28-31)
1. 神的應許:「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」(28),以撒是憑著神的應許而生;同樣加拉太人也是因著神的應許成為屬靈的兒女。
2. 屬靈爭戰:「當時,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(聖)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」(29),以實瑪利輕看、譏笑、威脅以撒,危害他的自由與安全。今天保羅也受危害,別的福音逼迫真的福音、靠律法得救逼迫因信稱義。
3. 分辨真偽:「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?(是說):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!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」(30),保羅藉此強調所有倚靠遵行律法的人,都與神的國度無份,因為他們不能和真基督徒一同成為神的後嗣。
4. 自由盼望:「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」(31),基督徒身份已經轉變,並不是在律法之下作奴僕;而是在神的應許之下,憑信心在基督裡有自由與盼望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8每日靈修)
【放下自己,依靠上帝】
你說不可能,神說「凡事都能」
(路
18:27)。
你說太累了,神說「我給你安息」(太11:28)。
你說沒人關心,神說「我愛你」(約3:16)。
你說不行了,神說「恩典夠用」(林後12:9)。
你說沒路了,神說「我必指引你」(箴3:5-6)。
你說作不了,神說「凡事都能作」(腓4:13)。
你說我不能,神說「我能夠」(林後9:8)。
你不原諒自己,神說「我寬恕你」(約壹1:9)。
你應付不來,神說「我與你同在」(腓4:9)。
你說很害怕,神說「我賜你平安」(約14:27)。
你憂慮沮喪,神說「憂慮卸給我」(彼前5:7)。
你說信不足,神說「我賜你信心」(羅12:3)。
你說不聰明,神說「我給你智慧」(林前1:30)。
你說很孤單,神說「我不撇下你」(來13:5)。
沒有上帝,一切不可能;有上帝,凡事都能。
(改編寫自網路文章)
【加拉太書4章12-20節】
一、感念恩情(12-14)
1. 懷念過去:「弟兄們,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」(12),保羅懷念那段單純倚靠基督,脫離律法束縛,不靠自己努力的日子。
2. 感念在心:「…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」(12),保羅心存感恩,雖嚴厲責備,並非因加拉太教會曾得罪他。
3. 迫切傳道:「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,是因為身體有疾病」(13),保羅雖然身體軟弱,仍然努力傳福音。
4. 全心款待:「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,沒有輕看我,也沒有厭棄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上帝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穌」(14),教會用接待主的心,全心接待神的僕人,甚至付出代價-「試煉」。
二、今非昔比(15-16)
1. 今非昔比:「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?…」(15),看來加拉太教會對保羅的態度大大轉變,已經截然不同。
2. 過去/現在:「…那時你們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,也都情願。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」(15),當時樂意單純信靠,視耶穌的救恩為寶貴、以接待聖徒為榮,現在呢?
3. 以我為敵:「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?」(16),真心話果然「大冒險」。保羅傳講「因信稱義」的福音,但律法主義的假教師使他們懷疑福音,竟敵視保羅如仇敵。
4. 傳講真理:「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…」(16),這時代看重真理、追求真理嗎?教會裡面、基督徒熱愛、追求真理嗎?
三、囑咐提醒(17-18)
1. 圖謀不軌:「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卻不是好意,是要離間你們,叫你們熱心待他們」(17),律法主義的假教師,極力拉攏教會,並挑撥離間教會和保羅的關係,目的並不單純,是不懷好意。
2. 慎思明辨:「在善事上,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,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」(18),若他們熱心對待你們,那當然好;只要是真誠而非虛心假意的熱忱。(保羅質疑假教師對加拉太教會的熱心,動機並不單純,是虛偽的)
3. 始終如一:「愛人不可虛假;惡要厭惡,善要親近。愛弟兄,要彼此親熱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」(羅12:9-10),單純、不虛假、始終如一,保持熱心的愛。不人前人後不同、非另有所圖、也不因時間變質的愛,最美。
四、慈母心懷(19-20)
1. 慈母疼愛:「我小子啊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…」(19),加拉太教會,我的孩子們哪!過去保羅忍受逼迫,把福音帶給他們;現在教會背離福音,保羅心中傷痛,要再次努力將他們挽回。
2. 再生一次:「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」(19),「成形」是指胚胎在母腹中發育成為嬰兒的過程。保羅渴望他們從錯誤教訓中,再次重新回歸真理。
3. 誰願嚴厲?「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,改換口氣,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」(20),保羅恨不得現在自己就在他們當中,就可以挽回他們,也可以不用這麼嚴厲說話-因為保羅心裡實在為教會擔心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7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4章1-11節】
一、因信稱義(加2:11-5:12)
1. 第一循環:保羅首先說明因信稱義的真理-透過裝假事件(加2:11-14),強調因信稱義(加2:15-18),到活出基督(加2:19-21)。
2. 第二循環:再次強調因信稱義-先責備受迷惑(加3:1-4),再以亞伯拉罕為例(加3:5-9),強調靠律法被咒詛/那是絕望之路(加3:10-12);而倚靠基督的救贖恩典,才是希望之門(加3:13-14)。接下來進一步探討律法與應許的關係-應許先於律法(加3:15-18),律法的功用是讓人知罪(加3:19-22),使我們相信應許/倚靠基督的救贖恩典,成為神的兒女(加3:23-29),不再作奴僕,乃是兒子(加4:1-7)。
3. 第三循環:再次規勸信徒回轉真道-在引言中呼籲不再作奴僕(加4:8-11),並施以愛的真情呼喚,希望回轉真道(加4:12-20)。本論再以兩個婦人比喻兩約(加4:21-27),強調只有憑應許,才能成為神的兒女(加4:28-31),不再作奴僕(加5:1)。
4. 第四循環:保羅最後嚴厲的警告和規勸-比較信心v.s.律法(加5:2-6)、十架v.s.割禮(加5:7-12)。最後結論就是:靠律法是與基督隔絕,失去寶貴的救恩。
二、本章大綱:
1. 奴僕?兒子!基督尚未來到,受律法約束(1-3),當基督降世,捨命救人脫離律法的束縛(4-5),並賜給我們兒子的身份(5-7)。
2. 溫情呼喚:不要重蹈覆轍/再回去作奴僕(8-11),保羅懷念並感謝加拉太人過去熱心接待的恩情(12-15),並告知仇敵熱心的動機並不單純,是欺騙/不懷好意(16-18),保羅多麼希望現在就在加拉太,要讓「因信稱義」的真理在他們心裡扎根(19-20)。
3. 引用歷史:保羅用夏甲與撒拉比喻兩約,說明屬血氣/為奴/屬地,與憑應許/聖靈/自由/屬天…兩者完全不同(21-27)。
4. 作神兒女:只有憑著神的應許,才能成為神的兒女,將來得以承受天國永恆基業(28-31)。
三、奴僕?兒子!(1-5)
1. 主人/奴僕?「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」(1),未成年的小少爺,雖是未來繼承產業的主人,但受管教約束,無法真正擁有權力。
2. 律法約束:「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」(2-3),「預定的時候」指基督尚未來到以先,必須受律法約束。
3. 道成肉身:「及至時候滿足,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…」(4),神的兒子耶穌基督/彌賽亞「奉差遣」道成肉身,降世為人。
4. 救贖恩典:「…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」(4-5),基督耶穌降世為人,捨命十架,要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束縛。
5. 新的身份:「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」(5),不再作奴僕,乃是神的兒子/女兒。
四、承受祝福(6-7)
1. 何等尊貴:「你們既為兒子…」(6),作誰的兒子/女兒?這差別很大;作神的兒女,是何等尊貴/榮耀阿!
2. 聖靈入住:「…上帝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…」(6),我們藉著相信,讓耶穌基督作生命的主,聖靈就進到我們心裡,「心」指整個裡面/全人。
3. 親密關係:「…呼叫:阿爸!父!」(6),請問這位「阿爸父」是誰?,你有權,也應當到祂面前,親近祂,跟祂禱告。
4. 不再回頭:「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」(7),麻雀變鳳凰,不要再回去當奴僕。
5. 領受祝福:「…既是兒子,就靠著上帝為後嗣」(7),後嗣,指可以繼承產業。憑什麼?「靠著上帝」的應許,擁有「兒子」身份,可以得著應得的產業。
五、不要回頭(8-11)
1. 假神真拜:「但從前你們不認識上帝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」(8),過去不認識真神上帝,卻拜錯假神-假神真拜,卻不理會真神。
2. 真神假拜?「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上帝,更可說是被上帝所認識的…」(9),你認識神嗎?你如何信祂?如何敬拜祂?(你怎麼信,就會怎麼敬拜)
3. 走回頭路?「…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」(9),「懦弱無用」是指軟弱貧乏、靠律法無法得救稱義、毫無屬靈價值。我們已經得到救恩,為何還要緊抓律法,忽略救恩,反而陷入律法的束縛中?
4. 無知受騙:「你們謹守日子、月份、節期、年份」(10),加拉太人受假教師矇騙,謹守/仔細遵守律法的細節,以為得救需要靠行為/遵行律法,那豈不是又重蹈覆轍,再回去作奴僕?
5. 神僕憂心:「我為你們害怕,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」(11),保羅十分擔心過去的努力都做了白工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6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3章15-29節】
一、律法/應許(15-18)
1. 約定有效:「弟兄們,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:雖然是人的文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」(15),人間的約定不能隨意更改;神與人簽訂的合約-神的應許「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」(8),也不能隨意廢除,是永遠有效。
2. 指向基督:「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。上帝並不是說『眾子孫』,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『你那一個子孫』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」(16),基督是約的中心,也必透過基督,使約/應許得以成就。
3. 應許v.s.律法:「我是這麼說,上帝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」(17),神與亞伯拉罕立約(應許),比透過摩西頒佈的律法早430年,這應許絕不能因有律法,而落空/廢除。
4. 如何成就?「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;但上帝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」(18),應許不落空,但如何成就?由上帝決定。誰能承受產業/得著祝福?不是靠遵行律法,而是領受恩典-上帝應許賞賜給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和信心子民-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。
二、律法/應許(19-20)
1. 律法目的?「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?…」(19),保羅自問自答,律法在應許之後來到,也不能使應許失效,那要律法何用?
2. 叫人知罪:「…原是為過犯添上的…」(19),律法是要顯明罪惡/過犯。「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」(羅3:20),「哪裏沒有律法,那裏就沒有過犯」(羅4:15),「沒有律法之先,罪已經在世上;但沒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」(羅5:13)。
3. 何時結束?「…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…」(19),等到應許的後裔-基督來到(16),律法指出過犯的任務便告終結。(律法是要引我們到基督面前)
4. 如何設立?「…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」(19),律法乃是神的使者經中保/摩西之手頒佈的。
5. 神的恩典:「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;上帝卻是一位」(20),中保是面對雙方,必須雙方都滿足律法/合約的要求。但應許卻是單方面,是神自行決定將恩典賜下。
三、律法功用(21-23)
1. 彼此對立?「這樣,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反對嗎?斷乎不是!…」(21),律法和應許確實不同,但並非對立。
2. 反面敘述:「…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」(21),保羅講一件不可能的事-若律法能使人得生命(果),則「義」就從律法而出(因)。「若」…答案就是「不可能」。但律法讓我們看到不能/無能為力/無路可走,因而指向應許(基督),如此看來,難道律法和應許是對立嗎?
3. 圈在罪裡:「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,使所應許的(福)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那信的人」(22),律法的作用是把人圈在罪裡不能自拔/無力逃脫;除非「相信」耶穌基督,才能得著所應許之福。
4. 律法看守:「但這(因)信(得救的理)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」(23),面對律法(叫人知罪),我們如囚犯被關在看守所,不得自由,要等到「真道顯明」-因「信」稱義。
四、引向基督(24-25)
1. 律法功用:「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…」(24),律法像是啟蒙老師,讓我們面對絕望/無路可走,而指引我們找到應許/基督。
2. 因信稱義:「…(引我們)到基督那裏,使我們因信稱義」(24),律法告訴我們:世人都犯了罪,無法靠自己努力,而需要透過「相信」得以稱義,得到救恩。
3. 脫離罪惡:「但這(因)信(得救的理)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」(25),應許取代律法,基督赦免罪惡。相信耶穌,我們就不受師傅/律法管束,律法便失去效用。
五、披戴基督(26-29)
1. 神的兒女:「所以,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」(26),因信耶穌,不分國家/種族/性別…都成為神的兒女,主內一家了。
2. 披戴基督:「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」(27),「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,穿上了新人…正如造他主的形像」(西3:9-10),有新的生命,成為新造的人。
3. 主內一體:「並不分猶太人、希臘人,自主的、為奴的,或男或女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」(28),不分種族(猶太人/希臘人)、社會地位(老闆/工人)、性別(男/女),都披戴基督,「不分…都成為一」,在主裡合為一體。
4. 屬於基督:「你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」(29),因為「相信」,成為屬基督的人,承受上帝給亞伯拉罕應許之約,得永恆的祝福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5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3章1-14節】
一、本章大綱:
1. 責備受惑:以五個問題,責備加拉太人見過基督受死、經歷過聖靈能力,竟然還被迷惑(1-5)。
2. 信心之父:以亞伯拉罕的信心為例,指出他因著信心得稱為義,並將祝福臨到萬國-信心是蒙福的途徑(6-9)。
3. 絕望之路:想倚靠/行律法而稱義得救?此路不通,最後只有絕望,並無法解開罪/死亡的咒詛(10-12)。
4. 希望之門:倚靠十架的救贖恩典,使我們脫離律法(定罪)的咒詛而稱義得救,這才是希望之路(13-14)。
5. 律法/應許: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約先於摩西所頒佈的律法,神的應許絕不能廢除(15-18)。
6. 律法目的:那為何頒佈律法?律法有何目的?指出我們犯罪的事實,並要引領我們回到基督面前(19-25)。
7. 信靠耶穌:透過相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/披戴基督、得著應許/承受產業;因信耶穌使不同的我們在基督裡都合而為一(26-29)。
二、責備受惑(1-5)
1 . 被誰迷惑?「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」(1),保羅提出五個問題,首先是基督死而復活,是活生生的見證,你們為何無知/拒絕不信/受迷惑?
2. 律法?福音?「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:你們受了(聖)靈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聽信(福音)呢?」(2),第二,你們是如何領受聖靈的呢?透過努力遵行律法?還是憑藉信心?
3. 靠己努力?「你們既靠(聖)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?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?」(3),第三,你們已經信了主,開始基督徒生活,還靠努力遵行律法達到完全?這有可能嗎?(怎麼那麼笨?)
4. 白白受苦?「你們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嗎?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?」(4),第四,你們以前為信耶穌受過多少苦?若認為不是透過信心/而需努力遵行律法才能得救,那過去的苦豈不是都冤枉受了嗎?
5. 神蹟奇事?「那賜給你們(聖)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?是因你們聽信(福音)呢?」(5),最後,你們如何經歷聖靈同在的神蹟呢?是因你努力遵行律法?還是因相信基督的福音呢?
三、信心之父(6-9)
1. 因信稱義:「正如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(6),「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」(創15:6),他遵守神的吩咐受割禮,是因他先信靠神,然後去遵行(=信心的見證)。
2. 以信為本:「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」(7),「以信為本」就是「出於信心」,在屬靈上活出信心生活的人,才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。
3. 屬靈後裔:「那以信為本的人」(7),藉相信基督得救,並以信心為生活準則的人,是進入亞伯拉罕的「信心譜系」,擁有屬靈的血統,才算是亞伯拉罕的「真子孫」。
4. 永恆福音:「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: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』」(8),透過亞伯拉罕,使外邦因信稱義,使萬國因你(亞伯拉罕子孫/基督徒)得福。
5. 信必蒙福:「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」(9),亞伯拉罕因信稱義,上帝要透過他和屬靈/信心後裔,將祝福帶到萬國萬邦。
四、絕望之路(10-12)
1. 遵行律法?「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…」(10),想透過努力遵行律法而稱義得救?此路不通,倚靠律法不是出路,最後只能面對罪的咒詛。
2. 律法要求:「…因為經上記著: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」(10),引自「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,必受咒詛」(申27:26)。想要堅持遵行律法?必落在律法的咒詛下,因為無人能「完全遵行」。不完全遵行律法,就仍是犯律法,仍面對罪的控告和咒詛。
3. 無人能夠:「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…」(11),問題在沒有人能「完全遵行而不犯罪」。
4. 沒有義人:「…因為經上說:義人必因信得生」(11),引自「迦勒底人自高自大,心不正直;惟義人因信得生」(哈2:4)。「義人因信得生」沒錯,問題是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」(羅3:10)。
5. 信心/行為:「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」(12),律法的要求不是信心,而是「行為」。有做到/遵行律法,就可以活。
6. 絕望之路:「…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」(12),活在律法的奴役之下,而不是活在信心的自由之中。誰能做到?誰能靠律法得活?無人….靠律法是絕望之路。
五、希望之門(13-14)
1. 十架大愛:「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…」(13),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,背負我們的罪債,替我們受了「無法達到律法要求」的咒詛。
2. 救贖恩典:「…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」(13),祂被咒詛,使我們被贖出免受咒詛。
3. 福臨萬邦:「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…」(14),神透過亞伯拉罕要使萬民得祝福,這應許如何能成就?就是透過耶穌基督流血犧牲,成為救贖。
4. 得著聖靈:「…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(聖)靈」(14),因著成為神的兒女,就得以領受聖靈,可以經歷神的大能。
5. 絕望?希望?想要靠自己去遵守律法,是走向絕望之路;反倒單單藉著相信耶穌,才是進入希望之門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4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2章11-21節】
一、集體裝假(11-14)
1. 當面指責:「後來,磯法到了安提阿;因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」(11),保羅為維護真理,曾當面抵擋/對抗/指責彼得,毫不留情面。
2. 表面接納:「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…」(12),彼得和外邦信徒一起吃飯和守主餐,表示他其實是認同接納外邦信徒。
3. 裝假事件:「…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」(12),當堅持行割禮的猶太基督徒一來,彼得隨即躲開。
4. 集體懦弱:「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,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」(13),彼得起了負面的帶頭作用,讓大家都有樣學樣,連巴拿巴也一起裝假。
5. 違背真理:「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…」(14),知道真理,卻不行真理。
6. 當面責備:「…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: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?」(14),保羅毫不留情面的當面/公開責備糾正教會領袖彼得等人的錯誤,這需要極大的信心和勇氣。
7. 虛心接受:彼得受晚輩後生保羅如此嚴厲的責備,卻沒有因面子掛不住而積怒懷怨、挾怨報復,可見其心胸寬廣,以神旨意為優先,這是我們服事者的榜樣。
二、因信稱義(15-16)
1. 出生不同:「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」(15),猶太人的種族優越感,自高自大鄙視外邦人,視外邦人都是罪人(原文無「的」字)。
2. 原因為何?因他們不遵守律法,也沒有律法可遵守,所以猶太人和外邦人是不相往來、界線清楚的。
3. 因信稱義:「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」(16),如何稱義?遵行律法是行不通的,毫無幫助;反倒單單相信耶穌,祂是我們信心的對象、也是唯一的方法。
4. 奇異恩典:既然不是靠努力遵行律法,而只要兩手空空來到神面前,單單藉著相信耶穌,就可以領受祂的白白恩典。
5. 唯靠恩典:「…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」(16),引自詩143:2「因為在你面前,凡活著的人,沒有一個是義的」。信心好像一把鑰匙,可以打開稱義之門;信心是稱義唯一的方法,單單相信,已經足夠。
三、重生之道(17-18)
1. 錯誤指控:「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…」(17),我們藉著相信,已經得到救贖恩典稱義;你們(律法主義者)卻說我們仍舊是罪人。
2. 稱義無效?「…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?…」(17),律法主義者的意思是:雖然在基督裡稱義,但不受割禮(不遵守律法),是沒用的,還是個罪人。
3. 稱義有效:「…斷乎不是!」(17),若基督受死,還不能使相信祂的人稱義得救,非得要藉受割禮(行為)才能得救,那基督就是白白死了,毫無功效。但絕對不是這樣的。
4. 勿蹈覆轍:「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」(18),保羅過去一直堅持「靠守律法得救」而逼迫基督徒;但他已放棄、拆毀這堅持。若今天繼續回到「靠律法」的老路,自己就真的是個罪人了。相反的,猶太人也應像外邦人一樣,因著相信耶穌,得著救恩。
四、活出基督(19-21)
1. 向律法死:「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…」(19),律法給人知識,指出人的罪,但律法不支援能力,不能使我們勝過罪。向律法死,就與律法無關,不再受律法指揮控制。
2. 向神活著:「…叫我可以向上帝活著」(19),基督為我死,承擔律法的刑責,滿足律法的要求。而我信靠耶穌,被神稱義,就可以在神面前生活。(這就是福音)
3. 與主聯合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…」(20),藉著相信與基督聯合,有分於祂的死,使我們得釋放,能向神活著。
4. 因信而活:「…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…」(20),信基督→得稱為義→基督活在我裡面=向神而活=信神的兒子而活(另譯:因著神兒子的信心而活)。
5. 最大的愛:「…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」(20),信徒生活,面對聖經要求,不再是律法規定,而是明白耶穌捨己大愛,而心甘情願、回報主恩去行。
6. 恩典/律法:「我不廢掉上帝的恩;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」(21),不走老路(靠守律法),而靠主的恩典「去行」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3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2章1-10節】
一、前後脈絡(1-2章)
1. 寫作原因:保羅為加拉太教會離棄上帝/信從別的福音感到難過憂心,寫信嚴厲責備,並希望挽回到救恩真理(加1:1-10)。
2. 福音來源:說明福音來自耶穌親自啟示(加1:1-16a),並非來自使徒或任何人(加1:16b-24)。
3. 使徒認同:保羅見證神在外邦的作為,謹慎維護福音真理(加2:1-5);保羅作為外邦使徒的身份被接納與認同(加2:6-10)。
4. 因信稱義:保羅藉責備彼得裝假事件(加2:11-14),說明猶太人和外邦人一樣都是因信稱義(加2:15-18)-基督代我受死,我靠主恩而活(加2:19-21)。
二、外邦歸主(1-2)
1. 持續委身:「過了十四年…」(1),十四年,往往會有很大的變化,但保羅持續事奉主,堅定沒有退縮。
2. 屬靈同工:「…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著提多同去」(1),巴拿巴變賣田產,熱心奉獻,並接納保羅,勇敢舉薦給使徒(徒9:27)。提多是希臘人(3),被保羅帶領信主(多1:4),是得力助手(林後7:6-16;8:16、19、23)。(同工團隊)
3. 遵主旨意:「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…」(2),願我們所做/所說都遵主旨意。
4. 公開/私下:「…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,卻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…」(2),除公開對會眾說明外;也「背地」指私下與領袖見面,詳細報告在外邦的福音工作。
5. 全力以赴:「…惟恐我現在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」(2),充分說明、溝通,全力以赴,不願努力落空。
三、堅守真理(3-5)
1. 必須割禮?「但與我同去的提多,雖是希臘人,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」(3),保羅沒有勉強/強迫提多必需受割禮。但猶太基督徒則認為-信主+受割禮(守律法)=得救。
2. 不懷好意:「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,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…」(4),假弟兄-偷雞摸狗,不懷好意,專搞破壞、臥底要抓把柄。
3. 認同外邦:「…私下窺探我們…」(4),「我們」指保羅的立場,是將自己與外邦人(教會)認同。
4. 自由/束縛:「…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,要叫我們作奴僕」(4),就是無需受割禮,只要信耶穌就可以稱義(基督裡的自由);但他們卻要求受割禮才能得救(成為律法的奴隸)。
5. 堅守立場:「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,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」(5),保羅不向壓力屈服,不順服人,當順服神。
6. 福音真理:「…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」(5),何謂福音真理?就是不靠行為/守律法,只因信稱義的真理。
四、外邦使徒(6-8)
1. 相同福音:「至於那些有名望的,不論他是何等人,都與我無干。…那些有名望的,並沒有加增我甚麼」(6),「與我無干」指沒有分別/差別。對福音內容而言,保羅的領受與使徒/教會領袖們相同,但卻不是從他們領受。
2. 公平的神:「…上帝不以外貌取人…」(6),指抬起人的臉,表示特別喜愛/高舉某人,上帝不會偏心待人,我們也不可輕視傲慢,或討好巴結人。
3. 外邦使徒:「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,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。那感動彼得、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動我,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」(7-8),上帝欽定,讓保羅作外邦的使徒;如同彼得作猶太的使徒。
4. 聖靈感動:「那感動彼得…也感動我…」(8),承擔使命並非自告奮勇;乃出於神的旨意、聖靈的感動。
五、接納/認同(9-10)
1. 何等恩典:「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…」(9),成為使徒事奉神,雖辛苦,卻是上帝特別的恩典。
2. 使徒接納:「那稱為(教會)柱石的雅各、磯法、約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…」(9),教會三位柱石握手接納保羅和巴拿巴,認同他們在外邦的事奉。
3. 分工前行:「…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,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」(9),領受使命,彼此分工,傳揚福音要多軌、繼續向前行。
4. 莫忘窮苦:「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;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」(10),耶路撒冷教會貧窮信徒多,卻又遭遇大飢荒(徒11:28-30),保羅雖身處外地,仍當記念、憐憫莫忘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2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1章16-24節】
一、前情提要(1-15)
1. 問安/頌讚:1-5節,保羅向教會問安,並頌讚基督的救恩,歸榮耀與上帝。
2. 說明原因:6-10節,保羅傳福音給加拉太教會,但心痛加拉太人離棄福音,甚至咒詛傳異端者將受嚴厲審判。
3. 福音源頭:11-16節,保羅指出他在未信主前熱心逼迫教會、殘害信徒;但信主後生命改變,他從主耶穌領受福音的使命,並開始勇敢傳福音。
4. 無關傳統:16-24節,保羅繼續說,他所傳的福音乃單單來自主耶穌的啟示,並非向屬血氣者、其他使徒、教會信徒學習得來,因此與猶太傳統無關。
二、純正福音(16-20)
1. 沒請教人:「…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」(16),保羅並沒有跟人討論、向人請教。(保持信仰純正)
2. 未見使徒:「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,惟獨往阿拉伯去,後又回到大馬士革」(17),未向其他使徒前輩們請益。(所以領受的福音,不是學習來的)
3. 見過彼得:「過了三年,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和他同住了十五天」(18),誠實告知見過彼得,短暫15天同住。
4. 見過雅各:「至於別的使徒,除了主的兄弟雅各,我都沒有看見」(19),還見過耶穌的弟弟雅各(雅各書的作者)。
5. 真誠坦白:「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,這是我在上帝面前說的」(20),實話實說,有上帝可以作證。(保羅要說明他領受的福音真確無誤,是來自上帝,沒有參雜,非來自人)
三、福音見證(21-24)
1. 生命改變:「以後我到了敍利亞和基利家境內」(21),在今日黎巴嫩,及土耳其南部。保羅信主後先回到老家一帶傳福音,他的老家大數就在基利家境內(徒22:3),他坦然面對家鄉父老用放大鏡檢驗。
2. 默默無聞:「那時,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」(22),保羅回到故鄉後,至少有幾年時間,當時教會不認識、也沒見過保羅。
3. 勇敢見證:「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,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」(23),當地教會有聽過一個逼迫基督徒的,現在傳起耶穌來了。(保羅遇見主,生命大改變,這是許多人有目共睹的。
4. 榮歸上帝:「他們就為我的緣故,歸榮耀給上帝」(24),保羅生命改變,榮耀歸與保羅?非也,改變-是上帝的作為,我們要把榮耀歸給上帝。(願你我的生命可以榮耀上帝)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1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1章11-16節】
一、純正福音(11-12)
1. 正牌福音:「弟兄們,我告訴你們,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。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,也不是人教導我的…」(11-12),真正的福音,不是-出於人/從人領受/受人教導,不是人的福音,而是神的福音。
2. 神的福音:「…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」(12),保羅所傳的福音是「第一手」透過在往大馬色路上時,蒙主顯現光照-也就是從耶穌基督啟示而來,是屬神的福音。
3. 否定教導?保羅並沒有否定「教導」(西1:28;提前4:11;提後2:2)和「受教」(弗4:21;西2:7;帖後2:15)的重要性,但強調「原創性」來自神的啟示。而福音的傳揚,確實需要清楚教導,才能代代相傳。
4. 關於「啟示」:當時神的旨意和真理的啟示尚未完成,所以保羅用「啟示」;但現在神的旨意已經在聖經中,不再有新的啟示。
5. 聖靈教導:後來,聖靈的工作是教導,不再是「啟示」,使我們明白神的心意和聖經的啟示。(因此神的兒女別誤用「神啟示我」)
二、悔改認錯(13-14)
1. 過去錯誤:「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,怎樣極力逼迫殘害上帝的教會」(13),未信主前的保羅熱衷律法,是宗教狂熱之徒,對基督徒瘋狂殘害逼迫。
2. 叫我第一:「我又在猶太教中,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,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」(14),逼迫教會,全力以赴,不遺餘力。
3. 猶太背景:「…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」(14),「我第八天受割禮,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,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。就律法說,我是法利賽人;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」(腓3:5-6),血統純正、遵守嚴謹律法/無可指摘、熱心事奉上帝。(一般人都難以達到)
4. 何者優先?這些遺傳並非神的啟示,豈能取代或高過神?神的啟示(聖經)高過人的教導、制度、屬靈著作,動聽的講道youtube…。基督徒不讀聖經需當心,趕快轉回到信心的根源—聖經神的話。
5. 誰能改變?誰能改變保羅?只有神,只有真理與福音,才能將保羅從律法主義的束縛中,釋放使他得自由。(真福音帶給人真自由)
三、神聖呼召(15-16)
1. 分別為聖:「然而,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…」(15),分別為聖是神在永恆計畫中的旨意。如耶利米尚未出母腹,神已呼召他作列國的先知(耶1:4-5)。
2. 蒙召被選:「…又施恩召我的上帝」(15),你能事奉神,是神恩典的呼召,是神主動的揀選。(你還在為服事埋怨嗎?)
3. 樂意啟示:「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裏…」(16),「啟示」指揭開,使人明白。上帝樂意/渴望更多人認識耶穌基督,並跟隨祂。
4. 差傳使命:「…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…」(16),向外邦傳揚福音,是神聖的託付、責任與使命。
5. 神的揀選:我們尚在母腹中,神就認識瞭解我們(詩139:13-16),神會揀選你成為祂的器皿,你相信嗎?你肯為主背負使命與託付嗎?你願意回應神的恩典嗎?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20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1章6-10節】
一、面對考驗(6-7)
1. 離棄上帝:「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,去從別的福音」(6),加拉太教會「離開上帝」、信「從別的福音」,讓保羅感到不解/不可思議,並加以責備。
2. 偏離航道:「…離開…去從…」(6),偏離正確航道(聖經真理),是危險的開始。
3. 別的「福音」?「…去從別的福音。那並不是(福音),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,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」(6-7),是假福音、冒牌福音、更改的福音,不是真福音。
4. 信仰混雜:「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」(7),這是強調律法主義的猶太基督徒,他們認為必須受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(參徒15:1)。
5. 危機四伏:「…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」(7),「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」(加2:4)、「誰又迷惑了你們呢」(加3:1)、「不是好意,是要離間你們」(加4:17)、「攔阻你們,叫你們不順從真理」(加5:7)、「攪擾你們…攪亂」(加5:10、12)、「他們那些受割禮的,連自己也不守律法…」(加6:13)。信仰一定要扎根,信心才不易動搖。
二、唯一福音(8-9)
1. 嚴厲警告:「但無論是我們,是天上來的使者,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」(8),並非從教會開除,而是落在上帝震怒審判之中。
2. 幾個福音?「…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…」(8),「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」(徒4:12)。福音有幾個?真正的福音只有「唯一」一個。
3. 再次強調:「我們已經說了,現在又說,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,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」(9),應當被咒詛?你沒有聽錯,被咒詛(失落救恩,受嚴厲懲罰)。因為很重要,所以再強調一遍。
4. 被誰咒詛?不忠於聖經,卻傳異端/假福音,誤導人偏離真道,這麼做的人,是「自己選擇」落在審判咒詛之中。
三、討神喜悅(10)
1. 討誰喜歡?「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?還是要得上帝的心呢?…」(10),討人喜歡?討神喜歡?兩者可兼得?非也,真假福音是彼此對立的。保羅決定要得上帝的心、討上帝喜歡。
2. 改變生命:「…若仍舊討人的喜歡…」(10),保羅過去確實是全心討人喜歡,以致熱心逼迫基督徒(13-14),他知錯悔罪,立定心志不再重蹈覆轍。
3. 基督忠僕:「…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」(10),神的兒女永遠不要忘記自己是誰,你要順服誰?作「基督的僕人」-順服基督,那是無比的榮耀。
4. 為主而做:「無論做什麼,都要從心裡做,像是給主做的,不是給人做的。因你們知道,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,你們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」(西3:23-24)。服事主,心中有主,且單單為主。(將來必得賞賜)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19每日靈修)
【加拉太書1章1-5節】
一、寫在前頭
1. 信仰爭議:「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,教訓弟兄們說: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,不能得救」(徒15:1),當時教會面對一項挑戰,就是基督徒信主後,是否還需要遵守摩西律法-受割禮?
2. 著書原因:加拉太教會受到猶太假教師攪擾-要他們否認保羅的使徒權柄,引誘「去從別的福音」(加1:6)。因此保羅著書為使徒權柄辯護,並駁斥猶太派的錯誤。
3. 本書主題:「真理與自由」,保羅指出律法與恩典不同,說明福音乃因信稱義。要把加拉太信徒從「靠律法得救」,挽回到「因信得救」。
二、段落大綱:
1. 問安/頌讚:保羅向教會問安,並頌讚基督的救恩,歸榮耀與上帝(1-5)。
2. 說明原因:保羅心痛加拉太人離棄福音,甚至咒詛異端,保羅的態度是要單單討神的喜悅(6-10)。
3. 福音源頭:保羅在未信主前熱心逼迫教會、殘害信徒;但信主後生命大改變,他領受的福音來自耶穌基督的啟示,神呼召他並差遣傳福音(11-16)。
4. 無關傳統:他所傳的福音並未向屬血氣者、其他使徒、教會信徒學習得來,因此與傳統無關(16-24)。
三、親切問安(1-3)
1. 奉主差遣:「作使徒的保羅…」(1),保羅的身份是使徒,是「奉差遣的人」。受差者必須順服差者旨意,並擁有差者所賦予的權柄。
2. 直接揀選:「…(不是由於人,也不是藉著人,乃是藉著耶穌基督,與叫祂從死裏復活的父上帝)」(1),非由人指派,乃是被神欽點。
3. 彼此問安:「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,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」(2),書信對象應是南加拉太的眾教會,及彼西底的安提阿、以哥念、路司得、和特庇各城內的教會。
4. 美好祝福:「願恩惠、平安從父上帝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!」(3),恩惠和平安是兩項美好的祝福,而源頭是從神/上帝/基督而來。
四、心之頌讚(4-5)
1. 捨己之愛:「基督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,為我們的罪捨己…」(4),基督捨己-為我們的罪死-是天父上帝的旨意。
2. 罪惡世代:「…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」(4),想一想,這是一個怎樣的世代?要如何脫離?難道可以自救?為何一定需要耶穌?可以透過其他人或宗教嗎?為何基督能救我們呢?祂如何做到?
3. 榮耀歸神:「但願榮耀歸於上帝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!」(5),在救贖人類的計畫上,看見上帝的智慧計畫、聖潔與慈愛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16每日靈修)
【哥林多後書13章7-14節】
一、按真理行(7-8)
1. 遠離惡事:「我們求上帝,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做…」(7),「要離惡行善,尋求和睦,一心追趕」(詩34:14;彼前3:11)。人可能不犯錯嗎?靠自己確實不能,但倚靠神才是真正的出路。
2. 行事端正:「…這不是要顯明我們是蒙悅納的,是要你們行事端正…」(7),要求你們,非為彰顯自己多好,乃是真心為你們好,希望你們行事端正/光明/純正/美好。
3. 在乎人/神?「…任憑人看我們是被棄絕的吧!」(7),看神、不看人,更要在乎神的眼光。生命要經得起考驗,祂怎麼看你?
4. 為了真理:「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,只能扶助真理」(8),敵擋=反對,不要站在真理的對立面;扶助=超過,高舉並讓真理超越我們。行事為人要「為了真理」、「按真理行」、不違背真理,站在真理這一邊。
二、作完全人(9)
1. 信心堅固:「即便我們軟弱,你們剛強,我們也歡喜…」(9),與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」(約3:30)有相似之處,不為自己,只要你們信心堅固成長,一切都值得。
2. 靠主剛強:保羅心中的禱告,就是神的教會信心要堅固、靠主真理而行,從軟弱變剛強。
3. 追求完全:「…並且我們所求的,就是你們作完全人」(9),追求完全,修整/恢復,無可指責。
4. 倚靠真理:「我們求上帝,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做…並且我們所求的,就是你們作完全人」(7-9),不做惡事、不反對真理,高舉真理,遵行真理;真理就幫助我們,加給我們力量,作完全人。
三、善用權柄(10)
1. 不願嚴待:「所以,我不在你們那裏的時候,把這話寫給你們,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,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地待你們…」(10),保羅真心希望惡人徹底悔改,他不願高舉權柄、用刑罰嚴厲對待。
2. 真心期待:「…好叫我…」(10),保羅期待他們要改變,這種「期待的愛」很不容易,需要堅持、永不放棄。(像浪子的父親,在門口天天等待)
3. 權柄用途:「…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,並不是為敗壞人」(10),善用權柄的目的,不是拆毀/敗壞/帶來痛苦;而是建造/造就,帶來成長與復興。
四、末了的話(11)
1. 心之所願:「還有末了的話:願…要…要…要…要…」(11),這是保羅內心對教會深切的期盼。
2. 都要喜樂:「願弟兄們都喜樂」(11),但教會假使徒橫行、紛紛擾擾、紛爭結黨、如何能喜樂?
3. 作完全人:「要作完全人」(11),不斷追求生命進深完全,「進深,進深,入主仁愛深淵,每日更進深;登高,登高,學主完全智慧,更知主恩深」。
4. 要受安慰:「要受安慰」(11),要受安慰/勸慰/勸告/要求,放下自我,要聽得進人的建言/鼓勵的話。
5. 同心合意:「要同心合意」(11),原文意為「要思念相同的事」,不同心,何能同行?
6. 彼此和睦:「要彼此和睦」(11),追求和平/和好,那是基督的救恩所帶來的。「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」(羅12:18)。
7. 神必同在:「…如此,仁愛和平的上帝必常與你們同在」(11),上帝是慈愛、平安的神,祂「必」時常與敬畏神的兒女同在。
五、問安/祝福(12-14)
1. 肢體相交:「你們親嘴問安,彼此務要聖潔」(12),肢體關係要親密、聖潔/清潔。
2. 聖徒問安:「眾聖徒都問你們安」(13),信靠主成為聖徒,珍惜主內情誼,彼此擁抱問安。
3. 最後祝福:「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、上帝的慈愛、聖靈的感動(常)與你們眾人同在!」(14),「感動」意為交通/分享/相交。願神的兒女都蒙受三一真神的眷顧和慈愛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15每日靈修)
【哥林多後書13章1-6節】
一、三次訪問(1-2)
1. 首次訪問:保羅首次訪問哥林多,停留一年六個月。認識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,一起織帳棚/服事主,建立教會(徒18章)。
2. 再次訪問:「正如我第二次見你們的時候所說的一樣,就是對那犯了罪的和其餘的人說『我若再來,必不寬容』」(2),何時第二次訪問沒記載,但看來保羅內心傷痛,語氣嚴厲、氣氛凝重,甚至「撂下狠話」。
3. 三次訪問:「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…」(1),此次尚未成行,是計畫前往,保羅再次提醒。「…然後來到希臘。在那裡住了三個月…」(徒20:2-3),聖經只有簡單敘述。
二、警告/勸勉(1-2)
1. 指證犯罪:「…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要定準」(1),這是審定案件的原則。
2. 舊約根據:「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」(申19:15)。
3. 耶穌教導:「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」(太18:16),執行教會紀律,不能僅聽片面之詞。
4. 嚴厲警告:「我從前說過,如今不在你們那裏又說,正如我第二次見你們的時候所說的一樣,就是對那犯了罪的和其餘的人說『我若再來,必不寬容』」(2),「我從前說過…」保羅發出警告。
5. 趕快悔改:「我若再來,必不寬容」(2),經勸告後,仍硬心不改,必不寬容;若真心悔改,就有恩典憐憫。
三、權柄/能力(3-4)
1. 嚴懲不貸:「你們既然尋求基督在我裏面說話的憑據,(我必不寬容)…」(3),挑戰保羅使徒的權柄,保羅就不再寬容姑息,必依規定辦理,嚴懲不貸。
2. 基督權能:「…因為,基督在你們身上不是軟弱的,在你們裏面是有大能的」(3),基督在信徒生命中,滿有權柄與能力。
3. 軟弱/能力:「祂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,卻因上帝的大能仍然活著…」(4),基督軟弱?非也。基督被釘十字架,放棄運用權能…從人看是軟弱失敗,從神看那是榮耀得勝,因為祂勝過死亡,「仍然活著」。
4. 與主同活:「…我們也是這樣同祂軟弱,但因上帝向你們所顯的大能,也必與祂同活」(4),基督徒面臨很多考驗,不能靠自己,人雖看似失敗;但從信心的眼光,因「神的能力」、「與主同活」,是完全得勝。
四、活出信心(5-6)
1. 自我省察:「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,也要自己試驗…」(5),我們面對外在引誘和內心軟弱,要不斷檢視/察驗自己的屬靈光景。
2. 有信心嗎?「有信心沒有」(5),省察什麼?看自己是否有信心,是否「活在信心中」?
3. 主在哪裡?「…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,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?」(5),主耶穌在哪裡?有在你心裡嗎?
4. 不被棄絕:「…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…我卻盼望你們曉得,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」(5-6),棄絕指敗壞/不合格/不被接受認可的。弟兄姊妹,基督在你心裡嗎(5)?若真心相信,活在信心中(5),就必不被神棄絕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14每日靈修)
【哥林多後書12章11-21節】
一、使徒憑據(11-12)
1. 不願自誇:「我成了愚妄人,是被你們強逼的。我本該被你們稱許才是…」(11),保羅不願意自誇,但他講述自身經歷是逼不得已的。
2. 使徒權柄:「…我雖算不了甚麼,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」(11),保羅勇敢挺身而出。非為驕傲抓權,乃是為了福音/教會/神託付他使徒的職份。
3. 百般忍耐:「我在你們中間,用百般的忍耐…」(12),保羅服事主,為主吞下辛酸淚水、忍受許多艱難。
4. 使徒憑據:「…藉著神蹟、奇事、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」(12),透過神蹟奇事顯明神同在的憑據,大家有目共睹。
二、為了福音(13-15)
1. 請求饒恕:「除了我不累著你們這一件事,你們還有甚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呢?這不公之處,求你們饒恕我吧」(13),保羅沒有拿哥林多教會的供給,到底是對誰不公平?這事反倒讓哥林多教會誤解(甚至指責與毀謗),保羅請求饒恕。(有諷刺意味)
2. 贏得靈魂:「如今,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裏去,也必不累著你們;因我所求的是你們,不是你們的(財物)…」(14),保羅事奉主,為的是贏得靈魂得救,不是為賺取財富。
3. 為父心腸:「…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,父母該為兒女積財」(14),保羅雖心中難過,但還是真心疼愛哥林多教會,視為屬靈子女。
4. 忍受誤解:「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。難道我越發愛你們,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?」(15)。
三、解釋說明(16-19)
1. 批評誤解:「罷了,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,(你們卻有人說)我是詭詐,用心計牢籠你們」(16),真是好心給雷親,好心沒好報。
2. 清白無辜:「我所差到你們那裏去的人,我藉著他們一個人佔過你們的便宜嗎?」(17),保羅行事光明磊落/清白無辜/絕無私心,差遣同工去幫助,沒想到卻遭惡意詆毀攻擊。
3. 同心同行?「我勸了提多(到你們那裏去),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。提多佔過你們的便宜嗎?我們行事,不同是一個心靈嗎?不同是一個腳蹤嗎?」(18),保羅及所差派的門徒都同心協助教會,不佔便宜。哥林多教會阿,我們是同心/同行事奉主嗎?
4. 神可證明:「你們到如今,還想我們是向你們分訴;我們本是在基督裏當上帝面前說話…」(19),把話說開,不是訴說冤苦(不要又誤解我們的善意),這一切上帝可以作見證。
5. 造就/建立:「…親愛的(弟兄)啊,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」(19),說清楚講明白,不是發洩情緒,也不是為我們的好處;乃是為你們的好處-得著造就/建立。
四、擔憂的事(20-21)
1. 彼此期待:「我怕我再來的時候,見你們不合我所想望的,你們見我也不合你們所想望的…」(20),保羅與哥林多教會情同父子,也對彼此都有期待。
2. 保羅擔心:「我怕我再來的時候…又怕有…且怕我來的時候…又因…我就憂愁」(20-21),保羅為教會,心中擔心煩憂。
3. 教會問題:「…又怕有紛爭、嫉妒、惱怒、結黨、毀謗、讒言、狂傲、混亂的事」(20),這些混亂的事,是撒但撒種,人心跟隨肉體情慾,越長越茂盛。
4. 愧對神/人:「且怕我來的時候,我的上帝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…」(21),保羅擔心自己對不起神、對不起人,見主面無法交帳。
5. 執迷不悟:「…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,行污穢、姦淫、邪蕩的事不肯悔改,我就憂愁」(21),弟兄姊妹犯罪作惡、執迷不悟,又不肯悔改,真是讓保羅痛心憂愁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3/13每日靈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