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6-25

【約翰福音3章18-21節】

【約翰福音
318-21節】
一、鹹魚翻身(18)
A.原本定罪:「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」(18),我們本來就是犯罪的罪人,因為「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」(18)
B.洗刷罪名:「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」(18),耶穌給我們洗刷罪名,獲得重生的機會。
C.破除誤解:人說「不信耶穌,就必定罪滅亡」,實在太霸道?這是誤解。耶穌來不是為定罪,乃是為拯救失喪、釋放被擄的人。
D.降世目的:「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,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(1:21)。鹹魚有機會翻身,是何等感恩?
 
二、光照人間(19)
A.真光來到:「光來到世間」(19),「那光是真光,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」(1:9),人需要真光。
B.拒絕真光:「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」(18),「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(19)。但人卻不信、不愛、拒絕耶穌、拒絕真光。(在原有的罪上,再罪加一等)
C.錯誤選擇:「不愛光,倒愛黑暗」(19),「光照在黑暗裏,黑暗卻不接受光(1:5),人寧願選擇活在黑暗、虛謊、罪惡、死亡之中。
D.無奈定罪:「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」(19),選擇黑暗罪惡的罪人確實會被定罪,但那不是耶穌道成肉身降世的目的,耶穌同感無奈傷心。
 
三、就近真光(20-21)
A.掩蓋遮蔽:「凡作惡的便恨光,並不來就光,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」(20),罪人隱藏遮蔽,害怕顯露罪惡本相。
B.愛光?怕光?光會照明黑暗,可惜,活在黑暗罪惡中的人不愛光;而是恨光、怕光、拒絕真光。
C.找不到路: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(14:6)。罪人拒絕真光,堵死生路,縮躲在黑暗角落,人生找不到出路。
D.勇敢跨越:「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」(21),找到上帝,就近真光,脫離黑暗,進入光明。
E.不再一樣:「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」(21),人生不再一樣,靠上帝的恩典,言行舉止活出真光的生命、真理的見證。

  (門諾會美崙教會6/25每日靈修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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