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0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)
6/27忠勇靈修 申命記第25章 (圖片借用)
■靈修筆記
1. 公道正義
「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,定惡人有罪」(1)。若有紛爭,非私下解決,而是尋求公正的審判官主持公道,斷定是非。耶穌是真正的、無罪的、最大的審判官,卻來到世上成為罪犯,以成就救贖,何等恩典。
2.
審判必須公正(1),照數責打恰當執行(2),需經合法監督(2),執法不可過當(3)。為保護罪犯權利和尊嚴,杖責四十下是體罰的最高刑罰(若是不至於死的罪)。雖有糾紛,不可忘記他還是「你的弟兄」(3)。
3. 為主受苦
「被猶太人鞭打五次,每次四十減去一下」(林後11:24)。保羅傳福音、作主工,甘願為主受鞭刑之苦(猶太人怕萬一算錯,違背律法,所以故意減去一下)。為罪受苦是羞辱,為主受苦是榮耀。「基督這樣受害,又進入他的榮耀」(路24:26)。「若為做基督徒受苦,卻不要羞恥,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。 」(彼前4:16)
4. 真神之愛
「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牠的嘴。」(4)。將收割的禾捆攤開在地,讓受牽制的牛拖拉沈木,使穀粒分開。為避免牛吃穀粒,就用嘴套籠住嘴,但神明令禁止。窮人的拾穗權,勞力牲畜共享收成,都顯明上帝的愛。「…並有許多牲畜,我豈能不愛惜呢?」(拿4:11)。這裡是申命記憐憫精神的延續。
5. 善待主僕
保羅引用「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牠的嘴。」(林前9:9、提前5:18)。神要求公平善待付出勞力的牲畜,也要求公平善待傳道服事的人。「主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」(林前9:14)。「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」(提前5:18)。
6. 承擔責任
在古代近東婚姻制度中叔娶寡嫂相當普遍(5-10),目的是:提供生活保障、除去無子污名、替兄生子留後、避免失去家族產業(6)。當時社會很看重對親人照顧,認為是必須的,視為一種道德責任。新約也提醒基督徒務必看顧親屬,這是我們的責任。「人若不看顧親屬,就是背了真道,比不信的人還不好,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。」(提前5:8)。
7. 脫鞋之家
「那人若不願意…」(7)。替兄長留後繼承產業,這在當時是普遍的道德責任,卻不能強迫遵守。但會背負一項無形罪名:因他自私為己,貪圖兄弟的財產。(因大嫂無子繼承,死後產業仍由自己獲得)。「脫下鞋子」表示放棄權利(得4:8),同時也說明不願盡義務、推卸責任。(波阿斯就不是)
8. 家庭延續
在衝突中,已婚女子抓住對方下體,導致無發生育,斷絕後嗣,危及家族繁衍存續,必須受嚴厲處罰(11-12)。殘忍重罰的原因不在於行為本身,而是影響重大—家庭命脈。(與前段仍為相關議題)
9. 公平誠實
「…兩樣的法碼…兩樣的升斗」(13-14)。信實的神對神子民的要求:公平公正、誠實無偽。不可徇私舞弊、欺騙狡猾,剝削貧窮…這是「非義之事」(16),也是上帝所憎惡」(16),小心上帝出重手親自教訓。
10. 憐憫孤苦
本段(17-19)仍在說明神憐憫的心腸。神命令消滅亞瑪力人,因他們殘酷無情地對待弱者—老幼、病弱、孕婦…這是完全不敬畏上帝的表現(18)。上帝憐恤的心,也要求我們憐憫孤苦軟弱者。這個世界充滿暴戾、搶奪,上帝的心豈能不憂傷,上帝的眼豈能不掉淚?慈愛憐憫的上帝並非不能審判,有一天那日子就將來到。
■回應
神阿,使我學習行公義、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您同行。奉主耶穌的名求,阿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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