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0年 一起渴慕親近神)
6/24忠勇靈修 申命記第22章 (圖片借用)
■靈修筆記
1. 尊重生命
尊重生命,包含動物,無論是「弟兄的牛」(1)或「仇敵的牛」(出23:4)。消極:不讓牲畜因人的疏忽而受害;積極:要好好照料牲畜(2)。這是第六誡「不可殺人」的正面意義。
2. 伸出援手
「不可佯為不見」(1、3、4),「總要幫助他拉起來」(4)。在人的需要上,看到自己的責任。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中祭司和利未人(路10:30-35),就是假裝不見置身事外。「無論失落甚麼,或是驢,或是衣服,你若遇見,都要這樣行」(3),提醒我們要擴大延伸,善意對待、彼此幫助。「人若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」(雅4:17)。罪,不單指犯錯,更包含沒做對的事/該做的事。
3. 男女有別
「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,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」(5)。本節重點並非指外在衣服穿著問題,而是指更深一層:不可仿效迦南文化中性別混淆、同性戀道德敗壞之罪(利18:22)。男女有別,是神美好的創造,人不應走向放蕩墮落。
4. 不可貪婪
「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,總要放母,只可取雛。」(6-7)。這教導的重點在於限制人類自私、需索無度的貪婪行為。濫墾濫伐、大肆開發,破壞環境生態,造成空氣水源污染、災害不斷。人類缺乏長遠眼光,將導致浩劫,徵兆已慢慢出現。
5. 避免意外
「你若建造房屋,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,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,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。」(8)。安全防護第一,凡事作最壞打算,小心防範。保護主人、客人,也避免因工安意外犯流血之罪。不聽神的話,疏忽大意,將得不償失。
6. 純一信仰
「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裏…不可並用牛驢耕地…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」(9-11)。神的子民與外邦不同,當分別為聖、不可摻雜,保持純一信仰,不可與異教信仰混雜、妥協或同化。
7. 信仰基石
「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」(12)。每天穿脫衣服時,要常記得自己是上帝的子民,要記住律法、忠誠守約(民15:37-41)。對現今的基督徒,不需要做繸子,但要把神的話藏記在心裡,免得得罪上帝(詩119:11)。
8. 婚姻忠誠
13-30節是第七誡「不可姦淫」的延伸,提及婚姻、姦淫、通姦、強姦、亂倫等,都與性道德、家庭倫理相關。神看重家庭倫理,淫亂行為在神眼中是惡事,因此神吩咐「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」(21、22、24)。
9. 查明真相
男人婚後,因感情不睦(13),指控妻子婚前不貞(14),就要查明真相(15)。若丈夫心懷惡意,想休妻/甚至取回聘禮,則應處以鞭刑(18懲治,申25:1-3杖刑),並加倍賠償(19,參29節),並終身不得休妻(19)。若確是妻子婚前淫亂不貞,就需處死,把罪除掉(20-21)。
10. 身體聖潔
A. 通姦:男女兩人都得處死(22)。(這與現今強調人權、性自主,而通過的通姦除罪迥異。)
B. 姦淫:男子得處死。女子若喊叫不願順從,則無罪(27),若沒有喊叫,則視為甘願,也得處死(24)。(訂婚視為已婚)
C. 強姦:男子得付出聘禮以為賠償,並娶她為妻(女子父親不可拒絕),終身不得休妻(28-29)。(悲劇已經發生,但應減低傷害。使該女子獲得保障、供養,而不是被拋棄、受人鄙視。)
D. 亂倫:「人不可娶繼母為妻;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」(30),非血緣上,但屬道德上亂倫,侵犯父親的婚姻權利。
■回應
神阿,保守我的心,常在您的愛裡。幫助我把您的話藏在心裡,免得我得罪您。奉主耶穌的名求,阿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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