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提多書3章1-7節】
一、作好國民(1-2)
1. 順服政府:「你要提醒眾人,叫他們順服作官的、掌權的,遵他的命…」(1),「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,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」(羅13:1)。順服政府是整體原則,除非施政/法令違背上帝-我們最高順服的對象。
2. 熱心公益:「…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」(1),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…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」(提後3:16-17)。先成為「善」,才能真正行善。
3. 對付老我:「不要毀謗,不要爭競…」(2),不要/不可/要放下…毀謗/譏笑/辱罵、爭競/對抗/爭鬥…。「不要…總要」我們當做正確的選擇。
4. 謙虛溫柔:「…總要和平,向眾人大顯溫柔」(2),「和平」指謙和/謙讓/溫和/柔軟。避免衝突,追求和睦,「大顯」/凡事顯出溫柔。
一、作好國民(1-2)
2. 熱心公益:「…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」(1),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…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」(提後3:16-17)。先成為「善」,才能真正行善。
3. 對付老我:「不要毀謗,不要爭競…」(2),不要/不可/要放下…毀謗/譏笑/辱罵、爭競/對抗/爭鬥…。「不要…總要」我們當做正確的選擇。
4. 謙虛溫柔:「…總要和平,向眾人大顯溫柔」(2),「和平」指謙和/謙讓/溫和/柔軟。避免衝突,追求和睦,「大顯」/凡事顯出溫柔。
二、寶貴救恩(3-5)
2. 老我/舊我:對神-無知/悖逆;生活-私慾/宴樂;內心-惡毒/嫉妒/怨恨;人際關係-彼此相恨/不合/厭惡。
3. 愛拯救我:「但到了上帝-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,祂便救了我們…」(4-5),我們都是罪人,卻蒙主主動的揀選、憐憫拯救。
4. 詩歌分享:「愛拯救我」。平安邊岸我遠離,陷溺罪深海裡;習染汙點日益深,再無望能得起。幸喜海洋大主宰,聽我絕望呼救;從海中將我舉起,蒙主拯救。愛拯救我,愛拯救我,當無別法可救,愛拯救我;愛拯救我,愛拯救我,當無別法可救,愛拯救我。
三、生命轉變(5)
2. 神的憐憫:「…乃是照祂的憐憫…」(5),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。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」(弗2:8)。我們能得救,完全是神的慈愛憐憫臨到我這個罪人。
3. 如何得救?「…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」(5),藉著重生的洗禮-受洗/洗滌(外在+內心),和聖靈更新-心思意念回復變新。
4. 天天改變:重生是一種改變、生命得著復興,從讀經禱告開始。「你們蒙了重生…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」(彼前1:23)。並順從聖靈,生命調整,天天更新,「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」(林後4:16)。
四、作神兒女(6-7)
2. 聖靈澆灌:「…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…」(6),神的兒女有聖靈厚厚澆灌-「厚厚」指豐富/充分、澆灌是流出/傾流/滿溢。讓你的生命流露出神的恩典與祝福。
3. 稱義恩典:「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…」(7),因耶穌基督十架的救恩,使我們得稱為義,不再被定罪,得著寶貴的救恩。
4. 永生盼望:「…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」(7),得稱為義-靠主恩/因著信;得著永生-有永恆生命的盼望;得為後嗣-得著新的身份「神的兒女」,有份於天國的基業。
5. 活出盼望:神的兒女,要活出新的生命,榮耀見證主名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6/23每日靈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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