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利未記第20章】
一、獨一真神(1-4)
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:凡以色列人,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,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,總要治死他;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。我也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;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,玷污我的聖所,褻瀆我的聖名。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,本地人若佯為不見,不把他治死,」(1-4)
1. 外邦假神:「…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…」(2、3、4、利18:21),摩洛是亞捫人的神,又名米勒公(撒下12:30)。假神看似靈驗,但完全不真、不能救人。
2. 迦南惡俗:「獻給摩洛」(2),「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摩洛」(耶32:35),指殘忍的以獻人為祭、獻嬰祭來討好、取悅神明。這雖是當時流行的習俗,人人這麼做,但並不正確。
3. 神必審判:「…總要治死他;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」(2),迦南惡俗,使人陷在罪裡。拜假神是嚴重得罪神,讓上帝難過震怒,也必出手審判。
4. 獨一真神: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(出20:3)。十誡第一誡指出:上帝是獨一真神,我們當拒絕假神、跟隨真神。
二、公義的神(3-6)
「我也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;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,玷污我的聖所,褻瀆我的聖名。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,本地人若佯為不見,不把他治死,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,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。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,隨他們行邪淫,我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」(3-6)
1. 傷痛的神:「…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,玷污我的聖所,褻瀆我的聖名」(3),人的惡行,惹上帝憤怒。天父的心怎能不難過、心痛?
2. 變臉的神:「我也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…」(3、5、6),難道上帝要不聞不問、假裝沒看見、縱容百姓犯罪?不會的。若神的子民離譜犯罪,讓慈愛的上帝心碎難過,祂豈能不變臉呢?
3. 公義/報應:「剪除」(3、5、6)、「治死」(4、9、10…)。慈愛又公義的上帝有血有淚,眼睛雪亮,心雖傷痛,仍必親自審判、出手報應。
三、群體責任(4-5)
「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,本地人若佯為不見,不把他治死,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,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。」(4-5)
1. 假裝沒事:「…本地人若佯為不見,不把他治死」(4),對拜偶像不以為意,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、默認且接受,是同流合污、在罪中有份。
2. 神必出手:「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…剪除」(5),群體都有責任,你若選擇沉默、不出手維護真理;神必不會沉默、必會出手。
3. 群體責任:神的兒女面對罪惡的世界,不能只求管好自己,也應積極實踐信仰,為真理發聲。若習慣/麻木無視罪的擴散蔓延,且習以為常或效法,神也必刑罰。
四、在神手中(6)
「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,隨他們行邪淫,我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」(6)
1. 求神問卜?「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,隨他們行邪淫…」(6),人們看運勢、算流年、抽塔羅牌、看星座…想預測未來運勢,想抓住明天。
2. 信靠跟隨:但雲柱火柱的上帝吩咐單純信靠跟隨祂,一天天、一步步往前走。神沒有叫我們「去算明天」,祂叫我們「跟著祂走」。
3. 天差地遠:靠邪術,心被操弄、綑綁、控制,更為不安;信靠神,才是穩妥平安。
4. 在神手中:你的未來交給誰?「明天,上帝已經在那裡了」,我知誰掌管明天,「明天」在上帝手中。
五、生命改變(7-8、26)
「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,因為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;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。」(7-8)
「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-耶和華是聖的,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使你們作我的民。」(26)
1. 自潔成聖:「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,因為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」(7),「…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」(8)。聖潔,不是硬撐、裝出來;而是願意讓神改變,讓神清理我們生命的垃圾。
2. 分別歸主:「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使你們作我的民」(26),屬於神的人,是不一樣的。價值觀、選擇、生活方式都會不一樣,會更像神。
3. 如何成聖?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,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」(8),神的話就是真理,使生命改變。神的話是養份帶來供應,神的話一天天調教、改變我們的生命。
4. 成長改變:讓真理的光,天天照進我們的心裡,生活被神導引,靈命不斷成長更新。聖潔,不是我們努力變得更好,而是變得更像神。
六、罪的代價
1. 違第二誡:獻人祭偶像摩洛(2-5)、交鬼/行巫術(6、27),與偶像打交道,都是屬靈的淫亂(5、6),心被偶像盤據、被假神拉走。
2. 違第五誡:「凡咒罵父母的,總要治死他;他咒罵了父母,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」(9)。不尊重父母,惹神憤怒。
3. 違第七誡:外遇(10)、亂倫逆倫(11-12、14、17-21)、同性戀(13)、獸交(15-16)。所有性方面的混亂,不只傷害身體,更是破壞神所設計的婚姻。
4. 付出代價:「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」(9、11-13、16、27)、「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」(17、19、20)。每個選擇都會帶來後果,犯罪代價極重,人將離開神的保護(被剪除、治死),不可不慎。
七、傷心的神
1. 人心傷痛:「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」(詩34:18),當你傷心難過、撐不下去時,可躲入神翅膀的蔭下,讓神陪你走過。
2. 神心傷痛:當人奔向罪惡,迫使公義的神必須祭出刑罰手段。人雖受痛苦,但「打在兒身,痛在娘心」。刑罰不能使神歡喜,最傷痛的還是神自己,神的心比我們更痛。
3. 聖靈擔憂:趕快回頭,祂正在等待,快重回天父懷抱。別讓上帝為你掉淚,不叫聖靈擔憂,不讓耶穌失望。
八、抓緊神話(8、22-23)
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;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。」(8)
「所以,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,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。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,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;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,所以我厭惡他們。」(22-23)
1. 牢牢抓住: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…」(8),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,免得…」(22)。神的話要抓緊、放在心上、不可鬆手。
2. 遵行實踐:在彎曲悖謬的世代(腓2:15),需要牢牢抓緊、實踐/活出神的話。不但要懂,還要能「活」,讓神的話成為你人生的標竿和指引。
3. 後果自負:「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」(22),「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…我厭惡他們」(23)。聽不聽神的話,差別真的很大。不理會神的提醒,選擇走自己的路,後果自負(神厭惡,必吐出/逐出),怪不得人。
九、美好見證(23-26)
「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,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;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,所以我厭惡他們。但我對你們說過,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,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、流奶與蜜之地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。所以,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;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,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,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。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-耶和華是聖的,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使你們作我的民。」(23-26)
1. 不可效法:「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,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」(23)。不要跟世界潮流的風、被流行牽著走,要有正確的價值判斷。
2. 分別為聖:「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」(24),「你們要…分別出來」(25),神的子民是光明之子,當行在光明中、活出不一樣的見證。
3. 神的子民:「你們要歸我為聖,因為我-耶和華是聖的,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使你們作我的民」(26),神的兒女,身份獨特,與世界有「分別」。
4. 活出見證: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」(太5:16)。神的子民,與眾不同,在態度、言語行為上都要活出美好的見證。
十、神的同在(24)
「但我對你們說過,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,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、流奶與蜜之地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。」(24)
1. 迦南美地:「…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,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、流奶與蜜之地」(24)。迦南美地不是搶來的,是神給的,是產業,是應許,是神親自帶領神的子民去領受的。
2. 流奶與蜜?「流奶與蜜之地」(24),有奶?有蜜?迦南地仇敵、偶像林立,土地環境也不盡然富庶美麗…然而這是神給的、神應許的、神也會在那裡。
3. 神的同在:最美的,不是外在居住的環境和土地,而是有神同在、同住、同行。讓我們全心倚靠,憑信心、快跑跟隨主!
(門諾會美崙教會12/05每日靈修)
【利未記第19章】
一、敬拜真神(1-4)
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: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。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,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(像)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(1-4)
1. 誰的上帝?「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」(2、3、4、10、25、31、34、36),祂是我的上帝、你的上帝、我們的上帝。信仰若只剩下規條,會令人感到疲乏、壓力;但信仰是一種關係。
2. 規條?疼愛!這是十誡的第一誡「我是耶和華-你的上帝」(出20:2),在本章出現8次。信仰不是冷冰冰的規條、道德的命令要求;而是天父疼愛人的立約關係。
3. 如何聖潔?利未記的焦點在「聖潔」,如何做到?要先聚焦、確認誰是我們生命的主?聖潔,不是從行為開始,而是從「敬拜的對象」開始。找錯神,人生走錯方向,離聖潔就越來越遠。
二、聖潔呼召(2)
「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: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。」(2)
1. 神的呼召:「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」(2)。神邀請人成為聖潔,活出神兒女的形像,聖潔是神的呼召。
2. 像主聖潔:十誡的基礎與真正意涵,是學像主聖潔,回歸到神的聖潔本性。神的子民生活方式,必須反映出神的本性。神的兒女要學像神。
3. 細談十誡:第一誡(2、4、10、25、31、34、36)、第二誡(4、31)、第三誡(12)、第四誡(3、30)、第五誡(3、32),第六誡(16、18)、第七誡(20-22、29)、第八誡(11、13-14、35-36)、第九誡(11、15-16),第十誡(17-18)。
4. 聖潔生活:聖潔並非抽象的標準,而是進入生活、很接地氣的。從待人處事、公平誠實、生活倫理、人際關係…活出神子民的聖潔生命。
三、按規矩行(5-8)
「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燒。第三天若再吃,這就為可憎惡的,必不蒙悅納。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;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」(5-8)
1. 蒙神悅納:「…要獻得可蒙悅納」(5),不能只在乎自我感覺良好,更要過一個討神喜悅的人生。
2. 按規矩行:獻祭蒙神悅納是很重要的事,但凡事都得按規矩行,按神的要求、指引、標準行(6-8)。
3. 挑戰上帝?神有定規,人不應懷疑、被逆,「自己作主」挑戰上帝。但是,人類始祖亞當夏娃,卻挑戰/懷疑神的話。
四、憐憫之愛(9-10)
「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,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。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,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;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(9-10)
1. 連續不可:「…不割盡田角,不拾取遺落。不摘盡葡萄,不拾取落果…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」(9-10)。神的心意很清楚,不要盡抓,要懂得分享給更辛苦的人。
2. 無比疼愛:神憐憫孤苦,關懷弱勢,這是神的聖潔本性,無比疼愛寄居的和孤兒寡婦。神已出手/已經吩咐,要神的子民發揮憐憫心,願意伸出援手,不吝嗇計較,透過你我的豐富/有餘,讓弱勢者或得生存的機會。
五、神的保護(11-12)
「你們不可偷盜,不可欺騙,也不可彼此說謊。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,褻瀆你上帝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11-12)
1. 幾次不可?「不可…不可…」(11),本章共出現39次不可。神不斷碎碎唸嗎?神反覆提醒,說明祂很在乎、祂知道我們的軟弱。
2. 約束?保護?「不可」是限制、規定、束縛、要求;但「不可」更是神對我們的保護、憐憫與慈愛。神不要我們傷害人,也不讓人傷害我們。神用「不可」的慈繩愛索牽緊我們。
3. 積極眼光:讓我們正確理解、不負面看待律法的精神;用積極正面的眼光,體會神設立律法的美意—乃是要建立正確的人際關係與價值觀。
4. 設立界線:「不可」是神給的界線,不是神的需要、為神的好處;而是為讓我們活得更好。
六、敬畏的心(13-14)
「不可欺壓你的鄰舍,也不可搶奪他的物。雇工人的工價,不可在你那裏過夜,留到早晨。不可咒罵聾子,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,只要敬畏你的上帝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13-14)
1. 尊重善待:「不可欺壓你的鄰舍,也不可搶奪他的物。雇工人的工價,不可在你那裏過夜,留到早晨」(13)。信仰存在生活中,提供待人處事的準則—公平,不佔人便宜。
2. 欺凌弱勢:「不可咒罵聾子,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…」(14),對弱勢惡意陷害,傷天害理,神很在乎、極為厭惡。(罵聾子他聽不到,放絆腳石瞎子看不見)
3. 敬畏之心:「…只要敬畏你的上帝。我是耶和華」(14),神要我們這麼做,是要我們有敬畏之心。心中有神、敬畏真神,就願意善心待人,不會惡待/欺負人。
七、公平正義(15-18、33-36)
「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行不義;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,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。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,也不可與鄰舍為敵,置之於死。我是耶和華。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;總要指摘你的鄰舍,免得因他擔罪。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,卻要愛人如己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15-18)
「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,就不可欺負他。和你們同居的外人,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,並要愛他如己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行不義;在尺、秤、升、斗上也是如此。要用公道天平、公道法碼、公道升斗、公道秤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。」(33-36)
1. 公平正義:「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行不義;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,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」(15)。不偏袒窮人,也不討好權貴,行事為人保持公平正義。
2. 與人和睦:「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,也不可與鄰舍為敵,置之於死…」(16),「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,就不可欺負他」(33)。不造謠生事/製造問題,善待弱勢/不欺壓外人。
3. 不可怨恨:「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…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…」(17-18)。恨使我們的心遠離神,愛使我們更接近神。
4. 切勿偏袒:「…總要指摘你的鄰舍,免得因他擔罪」(17),是就說是,若人真的有錯,切勿包庇袒護、掩蓋事實。愛不是縱容,而是要勇敢指出錯誤、讓人誠實面對問題,走回正路。
5. 正直公道:「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行不義;在尺、秤、升、斗上也是如此。要用公道天平、公道法碼、公道升斗、公道秤…」(35-36),不作弊、不偷斤減兩、不做傷天害理的黑心事。學習公平正義、人道關懷、行為誠實,這麼做就是「敬畏神」。
八、愛人如己(18、34)
「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,卻要愛人如己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18)
「和你們同居的外人,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,並要愛他如己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(34)
1. 愛人如己:「卻要愛人如己,我是耶和華」(18),愛的源頭是神,神怎樣愛我們,我們也要「順服」,像主那樣去愛人。
2. 將心比心:「和你們同居的外人,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,並要愛他如己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」(34)。換穿鞋子,將心比心,感同身受,知道人的孤單、無助、難受,更多學習理解和體諒。
3. 積極去愛:不單是消極的「不不不」,更是積極的去「愛」、主動行「善」,讓我們積極主動的跨出行動,為主而做、為主去愛。「無論做什麼,都要從心裡做,像是給主做的,不是給人做的。」(西3:23)。
九、分別為聖(19-22、26-28、31)
「你們要守我的律例。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;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,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。婢女許配了丈夫,還沒有被贖、得釋放,人若與她行淫,二人要受刑罰,卻不把他們治死,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。那人要把贖愆祭,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。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贖他所犯的罪,他的罪就必蒙赦免。」(19-22)
「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;不可用法術,也不可觀兆。頭的周圍不可剃,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。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26-28)
「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;不可求問他們,以致被他們玷污了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(31)
1. 不可攙雜:「你們要守我的律例。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;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,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」(19),以單純、專一、聖潔的生命敬拜神。神的兒女,生活當有見證、不可摻雜,活出不一樣的生命。
2. 認罪悔改:「那人要把贖愆祭,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。…他的罪就必蒙赦免」(20-22)。聖潔不是完美,而是願意悔改、承認錯誤,回頭尋求神的赦免。
3. 拒絕偶像:「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;不可用法術,也不可觀兆…」(26-28),「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;不可求問他們…」(31),不隨從異教風俗,占卜、塔羅、靈媒、算命…都不可倚靠靈異的力量。
4. 勿行淫亂:「不可辱沒你的女兒,使她為娼妓,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,地就滿了大惡」(29)。尊重神對性和婚姻家庭的設計,保持身體的聖潔。神的兒女當活出「不一樣」的生命價值,榮耀見證主。
十、耐心等待(23-25、30-32、37)
「你們到了迦南地,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,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。三年之久,你們要以這些果子,如未受割禮的,是不可吃的。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,用以讚美耶和華。第五年,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,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(23-25)
「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,敬我的聖所。我是耶和華。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;不可求問他們,以致被他們玷污了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在白髮的人面前,你要站起來;也要尊敬老人,又要敬畏你的上帝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30-32)
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37)
1. 專心等候:「栽種…三年之久…是不可吃的。…第四年…果子全要成為聖…。第五年,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,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」(23-25),時間和計畫在上帝手中,我們不能急,當耐心等候、按照神的安排。
2. 敬拜真神:「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,敬我的聖所。我是耶和華」(30)。安息日提醒我們調整步伐,專注於神,虔誠敬拜,重新得力。
3. 尊敬+敬畏:「在白髮的人面前,你要站起來;也要尊敬老人,又要敬畏你的上帝。我是耶和華」(32)。「敬神」和「敬人」放在一起,在生活態度、待人處事中表現出虔誠。
4. 實踐信仰: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。我是耶和華」(37),「謹守」指看守、保護、保全…。十誡不是用來背記,而是需要遵行實踐、落實在生活中的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12/04每日靈修)
【利未記第18章】
一、本章大綱
1. 外邦惡俗:不可效法埃及和迦南地的惡俗(1-3)。
2. 遵行律法:遵守神的律法,就得以存活(4-5)。
3. 不可亂倫:骨肉親屬不可發生性關係(6-18)。
4. 拒絕淫亂:不可淫亂、同性戀、獸交等行為(19-23)。
5. 玷污/吐出:若玷污犯罪,神的審判必會臨到(24-30)。
二、外邦惡俗(1-3)
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,那裏人的行為,你們不可效法,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。」(1-3)
1. 勿效埃及:「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,那裏人的行為,你們不可效法…」(3),生命轉向不再回頭,要遠離沒有神的老舊習慣(脾氣、慾望、貪心)、世俗罪惡,與過去的罪惡劃清界線。
2. 迦南惡俗:「…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」(3),面對未來的世界,價值觀必受衝擊(拜偶像?情慾自由?混合信仰?),當防備誘惑、不可沾染效法、要分別為聖。
3. 敵友要分:「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,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嗎?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,就是與上帝為敵了」(雅4:4)。信仰要堅守立場,不能模糊不清、搖擺不定,我們不能又愛世界又愛神。
4. 重要提醒: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」(2),願我們活出一個屬神、聖潔、與眾不同的生命。
三、敬畏的心(4-5)
「你們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所以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4-5)
1. 謹慎敬畏:「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」(2、4、30),心中有神,行事才有界線。「敬畏」是對抗外在誘惑、分別為聖的根基。
2. 尊主為大:神強調要「遵、守、行」(4),必因此「活著」(5)。守住律法規條?難阿。尊主為大,人生自然劃出界線。與神的關係,才是真正的出路。照惡俗行(3),必至滅亡。
3. 討神喜悅:敬畏不是害怕,而是把神放在心中的高處。敬畏的人,不敢輕忽罪,必問「這是否討神喜悅?」;不敬畏的人,什麼都敢做,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。
4. 遠避淫行:「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,遠避淫行。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、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,不放縱私慾的邪情,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」(帖前4:3-5)。
四、追求聖潔
1. 保守聖潔:「…埃及地…你們不可效法…. 迦南地,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」(3),「不可」在本章出現28次,是對「性關係、性道德、身體的聖潔」的規範。
2. 敬畏的心:敬畏帶來節制,守住眼目/心思,保持關係的距離;不敬畏必然放縱、一切無所謂,容易受外邦惡俗影響、淹沒心靈。
3. 小心危害:這些埃及(從前住過)和迦南(將來要去)的淫亂行為,將對上帝子民成為「聖潔的國度」(彼前2:9)造成危害。
4. 效法基督:保羅說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」(羅12:2),並說「你們該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樣」(林前11:1),也勸勉信徒「彼此同心,效法基督耶穌」(羅15:5)。效法基督,活出聖潔。
五、遠避淫行
1. 不可亂倫:當守護家庭界線,不可與近親家人、骨肉親屬(無論是長輩、同輩或晚輩)發生亂倫行為(6-18)。這是破壞神親自劃定的家庭人倫界線,拆毀神所設計的家庭秩序。
2. 拒絕淫亂:遠避正常婚姻之外的性行為。不可有婚外情(19-20)、獻人為祭(21)、同性淫亂(22)、獸交(23)等。淫亂不是自由,而是陷入罪中,被情慾綑綁,完全不自由。
3. 罪惡世界:利18、20章,毫不避諱、真實又露骨地列出正常婚姻關係外,一大串淫亂性行為的清單。性混亂/犯罪從古至今一直都有,神的兒女不可不慎。
4. 千萬交代:神設立界線是為保護,不是限制。神再三叮囑「不可」,因神知道這世界充滿罪惡、試探誘惑。若墮入迦南人的惡行(24、27),社會、家庭和土地都會敗壞,審判也必會臨到大地(25、28)。
六、勝過試探(24-25)
「在這一切的事上,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;連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。」(24-25)
1. 一切不可:「在這一切的事上,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」(24),世界會模糊我們的界線,但「一切」說明沒有灰色地帶。神的子民必須在性上「分別為聖」,才不會被文化潮流吞沒,才能成為這世代的光。
2. 不遇試探:求主不叫我們遇見試探,救我們脫離兇惡。面對處處危機,求神保守心懷意念。試探常從心裡開始,因此「守護心思」比守護行為更優先,天天跟主禱告「主啊,保守我的眼目、心思與腳步」。
3. 尊重婚姻:婚姻是神的設計,基督教的婚姻觀: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、一生一世、一服一愛(弗5:22-33)。勝過試探,不只是靠意志力,而是靠敬畏與順服。尊重上帝,尊重婚姻,才是蒙恩幸福之路。
4. 尊重聖潔:若未婚,也要尊重婚姻的聖潔界線,不提前侵入神設計的祝福。
七、遵行神道(26-30)
「故此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都不可行,(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地就玷污了,)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,地就把你們吐出,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。無論甚麼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從民中剪除。所以,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,就是在你們以先(的人)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(26-30)
1. 遵守主道:「故此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…」(26),神的子民,是以順服為標記。神強調要「守、遵、行」,因為聖潔不只是一次的決定,更是每日的選擇。
2. 建防火牆:心中有神的話,並且持續遵守,就不被世界價值所同化。神的話,就是真理,設定界線,是防火牆。
3. 罪的後果:不遵守神的話,會付出慘痛代價,個人/家庭/社會崩壞,地被玷污與吐出,失去神的祝福/立足之地(27-28),甚至從民中剪除,失去神的同在、沒有屬靈保護(29)。
4. 切斷/遠離:切斷一切玷污的源頭,拒絕世界的引誘,抓緊上帝的話,尊重上帝的設計,不被世界潮流帶走、吞沒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12/03每日靈修)
【利未記第17章】
一、嚴禁私宰(1-4)
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,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」(1-4)
1. 要緊的事:神慎重宣佈「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」(2),說明這是要緊大事,必須被看重。神看重正確的獻祭/敬拜方式,神的子民也應當尊重敬畏神。
2. 嚴禁私宰:只要宰牛、羊、山羊,都必須帶到會幕門口,由祭司按規矩獻祭。關鍵原因非因「食物」,而是「敬拜」。若不遵守,就被視為「流血的罪」,當受嚴重的處分—被剪除(4)。
3. 為何私宰?私宰的可能原因是:迦南文化中拜偶像獻祭、或獻祭給魔鬼/吃血/異教祭禮、或為放縱享受/自己吃/不按神的方式…。
4. 討神喜悅:神對獻祭,有明確規範,當按神設立的方式行—帶到會幕門口,交給祭司獻祭。若私宰,即便說是獻祭給神,神也不喜悅。
二、敬拜真神(5-7)
「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;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」(5-7)
1. 禁拜偶像:「在田野裏所獻的祭」(5)、「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」(7)。鬼魔原文是公山羊,可能這種鬼魔具有羊形,又被稱為羊神。神要求祂的子民停止淫亂的獻祭,那都與異教有關。當分別為聖,避免靈性被玷污。
2. 單拜真神:當敬拜獨一真神上帝,獻祭當帶到神面前。禁止私宰牲畜,避免隨從迦南習俗,獻祭給偶像(5-6)。
3. 世代定例:「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」(7),敬拜必須按神的方法,保持屬靈生命的純潔。不是按自己喜好,想怎樣就怎樣。
三、同心合意(8、10、13)
「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(平安)祭,」(8)
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甚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」(10)
「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牠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」(13)
1. 外人/內人?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」(8、10、13)。神的律法不分內邦/外邦、內人/外人,都一體適用,需要同心遵守、集體順服。(神不只是以色列的神,更是全地的神)
2. 尊重生命:不可吃血(10)、打獵的血必須掩埋(13),這是尊重生命,也避免異教儀式。
3. 同心遵守:外族人進入以色列群體,就當尊主為大、遵行祂的律例。獻祭必須按照神的方式,禁止拜偶像(8),只能單單獻祭給耶和華上帝。
四、討神喜悅(4、6、9)
「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」(4)
「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」(6)
「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」(9)
1. 服事對象:帶到會幕門口,「獻給耶和華」(4、6、9),你服事和奉獻的對象是誰?我們服事不是要討人的喜歡,不是在意自己感覺良好,而是討神喜悅。
2. 神喜悅啥?「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,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?聽命勝於獻祭,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」(撒上15:22)。神在乎的不是祭物,而是一顆順服的心。
3. 重磅宣告:「我喜愛良善,不喜愛祭祀;喜愛認識神,勝於燔祭」(何6:6)。這意思是神不要獻祭?非也。只有獻祭,卻沒有良善的行為,只是宗教儀式,沒有意義,神也不喜悅。
4. 討神喜悅:什麼叫討神喜悅?方式正確,照神吩咐;對象正確,單獻給神;態度正確,活出良善。
五、血的神聖(10-13)
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甚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裏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牠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」(10-13)
1. 血能贖罪:「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…」(11),代表生命屬於神。神將血賜給人,是為了在壇上贖罪,而不是作為食物(11)。(分別為聖的概念)
2. 放血掩蓋:「獵得的禽獸…放血…用土掩蓋」(13),生命屬神,我們當尊重生命,避免吃血,使獻祭與飲食都符合聖潔的要求。
3. 血的神聖:神再三強調禁吃帶血的肉(10、12、14),血的神聖,代表生命,生命屬於神,獻在壇上能以贖罪,因此神嚴禁吃血(11)。
六、聖潔呼召(14-16)
「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無論甚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」(14-16)
1. 生命屬神:「血就是他的生命」(14),生命屬於神,吃血是對神的冒犯,必遭懲罰。
2. 避免不潔:「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…不潔淨」(15),因為沒有放血,會吃到帶血的肉。不單是衛生考量,更要保持信仰的「生命觀」與「潔淨觀」。
3. 要求聖潔:「不潔淨」要洗衣服、洗身體、等候到晚上…不潔可以處理、也需要耐心等候。「不潔」不是小事,會使我們與神的關係帶來阻礙。
4. 拒絕/受罰:「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」(16),不以為意、毫不在乎,不去遵行,將要受刑罰,後果嚴重。
七、十架恩典
1. 主的寶血:「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?」(林前10:16)。基督以自己的血成就一次、永遠、完全的救恩。
2. 寶血功效:主的寶血帶來「潔淨」,洗淨良心與罪過;成為「救贖」,使我們從罪惡與死亡中得釋放;完成「立約」,使我們成為神的子民。
3. 三個記號:基督信仰的三個標記:
1) 馬槽—耶穌降生,神進入人間,向人述說神的「愛」。
2) 十字架—耶穌犧牲敞開救恩之門,讓我們不再靠行為/功德,單單藉「信」得救。
3) 空墳墓—耶穌復活,勝過死亡,給我們永恆盼「望」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12/02每日靈修)
【利未記第16章】
一、事奉態度(1)
「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。死了之後,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」(1)
1. 此近非進:「近」指接近/靠近;不是「進」進入。拿答、亞比戶靠近神,卻不是按神所定的方式進;行動看似虔誠,實則偏離神對聖潔的要求。
2. 怎會死亡?親近神、事奉神,不是應該得醫治、拯救,得祝福?怎會死亡?熱心=正確?他們不按定規的方式親近神,觸犯神的聖潔。
3. 正確作法:「拿香爐,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…都帶入幔子內」(12),當使用壇上的火、規定的香料。。
4. 態度輕慢:問題在火的來源。拿答和亞比戶手拿香爐,取的火不是按神吩咐取燔祭壇上的火,而是隨意取用的火。這裡提醒我們事奉神當恭敬,態度不可輕慢隨便。
二、權柄分工(1-2)
「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。死了之後,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要告訴你哥哥亞倫,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、到櫃上的施恩座前,免得他死亡,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。」(1-2)
1. 多此一舉: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,要告訴你哥哥亞倫…」(1-2),何需多此一舉?難道上帝直接告訴亞倫不行嗎?看來,神刻意維持祂所定下的「屬靈次序」,次序勝於效率。
2. 彼此分工:他們角色、位份不同。亞倫雖貴為大祭司,主掌聖殿事奉;但屬靈領袖仍是摩西,哥哥亞倫需順服在弟弟摩西的權柄下事奉。(同工順服領袖,領袖順服基督)
3. 彼此順服:「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,彼此順服」(弗5:21),彼此順服,必得祝福。不要等待對方,要先從自己作起。神給每個人的呼召不同,當彼此順服;不是競爭,而是互補。
三、救恩之門(2)
「要告訴你哥哥亞倫,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、到櫃上的施恩座前,免得他死亡,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。」(2)
1. 警告提醒:神警告提醒,不是拒絕施恩,而是保護、提醒聖潔,引導人以正確的方式親近神。
2. 救恩之門:耶穌被釘十字架「聖殿裏的幔子,從上到下裂成兩半」(太27:50-51),因耶穌的犧牲,開啟救恩之門,人與神之間的隔閡被除去。(這是神主動施行的恩典)
3. 預表耶穌:「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」(來10:19-20)。幔子象徵耶穌的身體,耶穌十架的犧牲使我們得以坦然、不是緊張害怕、勉強…進入至聖所,因為耶穌已經成就救贖恩典。
四、恩典之路(2)
「要告訴你哥哥亞倫,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、到櫃上的施恩座前,免得他死亡,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。」(2)
1. 施恩寶座:「到櫃上的施恩座前」(2),神選擇以恩典向人顯現,那不是審判座,而是施恩座,是神向人施憐憫的地方。
2. 遮蔽罪惡:施恩座又稱蔽罪座(出25:17),意為救贖的蓋子、贖罪蓋,是神的腳凳。神不是把律法挪去,而是用救贖遮蓋人達不到律法要求的地方。
3. 榮耀同在:施恩座上有兩個基路伯,象徵神的同在。神的榮光照耀,神說「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,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,和你說…」(出25:22)。神和人相遇,向人施恩。
4. 來親近神:「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做隨時的幫助」(來4:16),耶穌在十架受死,為我們開出一條恩典之路。舊約不能隨時進入,新約可以「隨時」來親近神。
五、手潔心清(3-6)
「亞倫進聖所,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。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,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,腰束細麻布帶子,頭戴細麻布冠冕;這都是聖服。他要用水洗身,然後穿戴。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。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;」(3-6)
1. 恭敬的心:祭司事奉神,態度要恭敬,用水洗身、穿戴聖服(4)。祭司/事奉者來到神面前事奉,務要手潔心清,悔改潔淨,方蒙神悅納。
2. 為己贖罪:「亞倫進聖所,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」(3),「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」(6、11)。大祭司要先為己罪祈求赦免,每年都要獻贖罪祭。
3. 為民贖罪:「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」(5),再為百姓獻祭贖罪。帶領者的生命潔淨很重要,先潔淨自己,才能為民代求。
4. 基督救恩:「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…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」(來10:12、14)。舊約的祭物不能使人完全(每年得再獻祭),而無罪的基督一次獻上,就永遠有效。
六、赦免之恩(7-10)
「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為那兩隻羊拈鬮,一鬮歸與耶和華,一鬮歸與阿撒瀉勒。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,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,用以贖罪,打發(人送)到曠野去,歸與阿撒瀉勒。」(7-10)
1. 阿撒瀉勒:「為那兩隻羊拈鬮,一鬮歸與耶和華,一鬮歸與阿撒瀉勒」(8),阿撒瀉勒並非撒但的名字或地名,乃是「移去、完全除去」之意。
2. 擬人描述:表示透過獻祭贖罪,把罪惡完全除去、把罪帶走。「東離西有多遠,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!」(詩103:12)。
3. 一隻獻上:「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」(9),第一隻羊被獻上,象徵「代替」,替我們付上死的代價。
4. 一隻放生:「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,用以贖罪,打發人送到曠野去,歸與阿撒瀉勒」(10),「要把這羊放在曠野,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,帶到無人之地」(22)。第二隻放生,象徵罪被帶走、轉移,罪已得赦免,神不再紀念。
5. 罪被赦免:「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」(約1:29),耶穌同時成為這兩隻羔羊,被獻為贖罪祭,替我們死;又擔當我們的罪,除去我們的軟弱/罪咎感。
七、正確事奉(11-13)
「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;拿香爐,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,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,都帶入幔子內,在耶和華面前,把香放在火上,使香的煙雲遮掩法(櫃)上的施恩座,免得他死亡;」(11-13)
1. 勿蹈覆轍:「拿香爐,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…」(12),避免重蹈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之覆轍(利10:1)。按神心意服事,不是按自己的喜好、主張。
2. 聖潔敬畏:「…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,免得他死亡」(13),不潔之罪人如何能面見聖潔的神?如何能站立在神面前?當遮掩不見神的面,以免死亡。敬畏是事奉的起點,聖潔是事奉的態度,我們不可不留意。
3. 聖徒禱告:「香的煙雲」(13),香在聖經中常象徵聖徒的禱告(詩141:2;啟5:8;啟8:3-4),祈求神的憐憫施恩。大祭司在進入至聖所前,先行燒香,煙雲上升,象徵「禱告先於事奉」。
八、贖罪之禮(14-19)
「也要取些公牛的血,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,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。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,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,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。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、過犯,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,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,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,也要照樣而行。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,會幕裏不可有人,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。他出來,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裏,在壇上行贖罪之禮,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,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;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,潔淨了壇,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,使壇成聖。」(14-19)
1. 進入幔內:大祭司贖罪公牛之血(14)、百姓贖罪山羊之血(15),都要帶入幔內。血象徵生命,大祭司已蒙代替、救贖,得以進入至聖所。
2. 彈血贖罪:「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、過犯,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,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」(16),將血彈在施恩座上,使罪惡得著赦免。「彈血七次」象徵完全,罪被遮蓋、清除。沒有血,就沒有赦免(來9:22)。
3. 保持淨空:「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,會幕裏不可有人…」(17),這關鍵時刻,全民在外等候。
4. 潔淨祭壇:大祭司一人在會幕內行完贖罪之禮,出來後當用血抹祭壇的四角(18),並透過犧牲流血使祭壇分別為聖,除去污穢(19)。人要潔淨、敬拜之所也要潔淨、分別為聖。
九、最大之日(29-31)
「每逢七月初十日,你們要刻苦己心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甚麼工都不可做;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。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,使你們潔淨。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,脫盡一切的罪愆。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,要刻苦己心;這為永遠的定例。」(29-31)
1. 刻苦己心:「每逢七月初十日,你們要刻苦己心…」(29),「…要刻苦己心;這為永遠的定例」(31)。在贖罪日,透過禁食、謙卑、自省,認罪悔改,帶來屬靈的潔淨。
2. 專注/安息:「…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甚麼工都不可做…」(29),「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」(31)。這一天,當放下工作、靜默/安息/等候/思想…專注於神,全心歸向神。
3. 贖罪/潔淨:「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,使你們潔淨。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,脫盡一切的罪愆」(30)。贖罪不是人的功勞,而是神主動的恩典。神赦免、更新,使我們能坦然無懼進到神面前。
4. 最大之日:「聖安息日」(31),7/10贖罪日是以色列民一年最大、最神聖的日子,要禁食悔改、安靜禱告,享受贖罪與安息之恩典。
十、勿忘主恩(32-34)
「那受膏、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的聖衣,行贖罪之禮。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,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。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-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,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。於是,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。」(32-34)
1. 不可忘記:「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」(29、34),從「一年一次」中學習「天天記念」,並以神聖/敬畏/慎重的心,守聖安息日,不要把神的恩典視為理所當然。
2. 一年一次:「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,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」(34)。贖罪日是一年一次,但神的恩典要永遠紀念,不可忘記。罪是真實的,赦免是寶貴的,神的恩典不可遺忘。
3. 聖職事奉:「那受膏、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的聖衣…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」(32–33),我們都是屬靈的祭司,要承接事奉、承接聖潔,當延續、不可中斷。
4. 救贖恩典:「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」(33),神心渴望的不是獻祭,乃是樂意赦免。每個事奉者都需要赦免、需要潔淨,都需要神的恩典。願我們以敬畏的心、記念恩典、領受呼召、忠心承擔使命事奉神。
(門諾會美崙教會12/01每日靈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