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8-17

【全人奉獻】(羅12:1)

【全人奉獻】
「所以,弟兄們,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上帝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(12:1)
真理亮光
羅馬書前十一章講述神豐盛的救恩;到了12章,保羅用「所以」作出回應:因為我們已經領受如此大的恩典,就當把自己獻給神。
「將身體獻上」不是只奉獻金錢或時間,而是把整個人交給主——思想、情感、身體、能力、家庭、工作與人生方向,都承認屬於神。
「活祭」與舊約祭物不同,不是獻上之後就結束。活祭是每天活著、每天奉獻、每天屬於主。
真正的奉獻,不只是「我為神做什麼」,而是「主啊,我這個人全都屬於你」
生活應用
我們很容易把信仰分成兩部分:主日屬於神,平日屬於自己;教會的事奉交給神,家庭、工作、金錢是自己決定。
但「全人奉獻」提醒我們:沒有一個領域可以對神說:「這是我的,不是祢的。」
把你的工作獻給主,就忠心工作;把家庭獻給主,就用愛建立家人;把時間獻給主,就不再任意浪費;把恩賜獻給主,就願意成為別人的祝福。
每天早晨可以向主禱告:「主啊,今天我的眼睛、嘴巴、雙手、腳步、時間和能力,都屬於祢,求祢使用我。」
溫暖鼓勵
保羅不是用命令逼迫我們奉獻,而是說:「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」。
我們奉獻,不是為了換取神的愛;乃是因為神已經先愛我們、先拯救我們、先憐憫我們。
也許你覺得自己不夠好、不夠有能力,甚至過去有失敗、有軟弱。但神要的不是一個完美的人,而是一顆願意交給祂的心。
今天,你可以重新把自己放在祭壇上。不是只說:「主啊,我有什麼可以給祢?」而是說:「主啊,我就是祢的;我的今天、明天,我的人生,全都屬於你。」



 (門諾會美崙教會8/17每日靈修)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