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8-19

【不求己益】(林前10:24)

【不求己益】
「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求別人的益處。」(林前10:24)
真理亮光
基督門徒不能只問「對我有沒有好處」,更要問「這樣做能不能造就別人?」
在基督裡的自由不是為己,而是願意為愛放下自己的權利。
這正是基督的榜樣,耶穌本有神的榮耀,卻為我們降卑、走上十字架。
十字架最大的改變,就是讓一個只考慮自己的人,開始看見別人的需要。
生活應用
家庭裡,夫妻不要只計算「誰付出比較多」,而要想「我今天能為對方多做什麼」;教會服事不要只問「這是不是我的責任」,而要問「有誰需要我的幫助」;在人際關係中,也不要凡事堅持自己的意見,而要學習體諒別人的處境。
不求己益,不是沒有原則,而是不讓自我成為生命的中心。
有時候,讓一步不是輸;少計較一次不是吃虧;多體諒一點,反而保守了一段珍貴的關係。
問問自己:「我最近是不是太在意自己的感受,而忽略了別人的需要?」
溫暖鼓勵
也許你曾經為別人付出很多,卻沒有被看見。請記得,神都看見,也必記念那些沒有人稱讚的忠心。
請記得,神看見那些人看不見的付出,也記念那些沒有人稱讚的忠心。
不要害怕自己少得到一點,因為在神的手中,你所給出去的愛,不會徒然;你為別人留下的祝福,神都知道。
願我們的生命成熟,不再問「我能得到什麼」,而開始問「我能為別人做什麼』



(門諾會美崙教會8/19每日靈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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